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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城市更新这篇“大文章”

2025-11-24 07:47:32

作者:董婧

  在大力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背景下,地方立法对于规范和促进高质量城市更新尤为重要。记者近日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山东省内首部城市更新领域的地方性法规。(11月23日《济南日报》)

  城市更新一头连着城市发展的未来,一头系着百姓生活的当下。在各地积极探索城市更新的实践中,济南通过地方性法规层面的制度创新,为破解城市更新实践中的难题提供了新思路。这部《条例》不仅为更新行动划定法治框架,更创造性地将“泉水保护”纳入其中,使现代都市的发展脉搏与千年泉城的自然韵律深度融合。通过统筹解决居住条件改善、历史风貌保护、城市功能提升等多元需求,《条例》犹如一把“金钥匙”,为城市更新这一系统工程开启了新的可能。

  城市更新绝非简单地推倒重建,而是对城市生命力的重塑与激活。《条例》明确“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的实施路径,恰似中医辨证施治的智慧——不急于切除老旧部分,而是通过系统调理激发内生动力。其中,“弹性管控”的规划策略尤为可贵:对建筑间距、日照标准、停车位等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条例》创新提出以“改造后不低于现状”为更新底线。这种既不墨守成规、又立足实际的政策设计,既是对城市发展历史的尊重,更是以人为本治理理念的生动体现。真正的城市更新,不是让老城区削足适履地套用新标准,而是让它在延续市井烟火的同时,自然生长出更舒适的生活。

  作为“泉城”,泉水是济南最鲜明的城市符号,更是刻在骨子里的文化DNA。此次立法将泉水保护提升至全新高度,《条例》明确规定:对更新过程中新发现的泉水出露点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在名泉集中区域应统筹规划建设泉水街巷与景观轴线;支持利用泉水资源建设泉水院落、生态住区。这些具体而微的条款,让“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真正落地,避免了“千城一面”。济南的立法传递出鲜明信号:城市更新不是抹去历史痕迹的“橡皮擦”,而是实现传统与现代融合共生的“绣花针”。当泉水保护被写入法规,当清泉律动的街巷与现代宜居社区和谐共生,这座千年古城的独特韵味将在更新中愈发鲜明。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条例》明确提出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在历史文化街区与传统风貌区的更新中,强调采用小规模、渐进式、微改造的更新方式,最大限度保留老城格局与街巷肌理。这种以人为本的更新理念,让居民从被动的接受者转变为积极的参与者和真正的受益者。只有当更新成为居民共同的事业,城市才能真正焕发持久活力。

  “城市更新”是一篇需要精心谋篇又细致落笔的大文章,如何在推进中平衡发展与保护、现代与传统、效率与公平,是每座城市必须回答的时代考题。对此,济南通过立法实践给出了清晰答案:城市更新,需要葆有尊重历史规律的耐心、守护文化价值的自觉、回归以人为本的城市初心。

  城市更新步履不停,城市风貌亦会潜移默化地改变,但不变的是城市精神和城市品格。将城市视为生命体,悉心留存其文脉肌理与自然生态,处理好“面子”和“里子”的关系,方能让我们在历史的回响中记住乡愁,并赋予城市迈向未来的、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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