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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街区留住居民,才能留住城市乡愁

2025-11-21 07:58:02

作者:肖明君

  □肖明君

  “日日扁舟藕花里,有心长作济南人。”近年来,济南致力于深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施机制,让居民当“主角”,从而留人留形留乡愁,推动名城保护工作向“居民参与、共建共享”转变,走出了一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居民生活品质提升相得益彰的创新之路。(11月20日《济南日报》)

  行走在泉城的大街小巷,大家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济南是一座“有记忆的城市”。这种记忆,当然是万古接续的泉水滋养,当然是千年城史的厚重积淀,但这其中更具有“活性”和生命张力的,却是无数普通泉城人家的生活记忆。这些普通人的“生活琐记”,在《老残游记》里记载着,在济南习俗里传承着。即便在史册里辉煌无比,如果没有一代又一代普通市民用心生活的加持,济南也不可能拥有独特的“城市印象”。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点,济南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创新实践中,才探索出一条别具特色的路径——将居民置于保护工作的中心,让文化传承不那么“高高在上”“触不可及”,而是融入一砖一瓦、柴米油盐的“家事”里。这不仅是对城市文脉的尊重,更是对“人”最深沉的敬意。

  说到“人”,就不得不提到当下文化保护的一个误区,那就是历史文化名城的浩大工程,常常陷入“重物轻人”或者“见物不见人”的窠臼里,常见的场景是,走进一座老城,只看到老建筑被修缮得光鲜亮丽,却总是缺乏一股沁人心脾的烟火气。有些街区借“保护”之名,把原住民悄然置换出去。管理倒是好管理了,但是没有了黄发垂髫怡然自乐的生命底色,也听不到豆腐梆子走街串巷的声声叫卖,这种“隔绝人气”的保护模式,看似守住了历史,实则抽空了灵魂。济南“以居民为主体”的模式之所以值得称道,正在于这么一种清醒认知:城市记忆不仅仅是镌刻在青砖黛瓦上,更流淌在一日三餐、邻里寒暄的“人世间”。因此,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首先必须守护好那些与老街共生共长的人。

  在实施层面,“以居民为主体”的理念不是一句空洞口号,而是一套名城保护的系统机制。比如,在基层实践中,相关方面设立了“居民议事厅”,让晾衣架怎么挂、厕所如何改都由居民共议共决;通过“以奖代补”激励产权人自主修缮、采用“轻扰动”施工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干扰……这些治理细节,无不体现对居民生活尊严与主体地位的尊重。就像报道中接受采访的那位老人所言:“没搬家也像住上了新房子。”这句话背后,是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的有机统一,是“留人、留形、更留乡愁”最生动的注脚。

  还有一点值得一提,济南没有“为保护而保护”,而是在“让老城活起来”上做文章。在明府城、后宰门街、西更道街等地引入的“石叶书店”“清照小院”等小微业态,既未破坏老建筑风貌,又精准对接居民日常需求——买菜、理发、取快递、品茶、阅读……这些看似微小的服务,恰恰构成了社区生活的毛细血管,让历史街区不再是仅供游客打卡的“博物馆”,而重新成为居民愿意留下、乐于生活的“生活圈”。济南的实践揭示了一个深刻命题:文化保护的实质是人的延续。城市的乡愁不应止步于怀旧符号,而应成为可触可感的生活方式。留住了居民和他们的生活,也就留住了城市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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