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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小区“钱袋子”

2025-10-27 08:50:28

作者:焦小超


  黎青 作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少则几千多则数十万,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业主共有。但在现实生活中,因管理使用不规范、违规侵占等问题,这笔收入却容易成为一本不透明的“糊涂账”。今年以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集体行动了起来,通过召开专项推进会、加强监督等方式,力图集中整治这一住宅物业“乱象”。(10月22日中国新闻网)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是指利用住宅小区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一般涉及地上停车位、场地出租、广告位出租,以及快递柜、饮水机、充电桩等入驻费用。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这些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法律权属十分清晰。但实际上,有的物业企业对收支情况讳莫如深,长期不予公示;有的虽有公开账目,但却是个“阴阳账本”;更有甚者,擅自挪用、截留侵占,导致本应用于小区维修、环境改善的共有资金“不翼而飞”。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失范,已成为影响居民切身利益和社区和谐的突出问题。

  整治公共收益乱象,制度细化是关键。今年以来,福建、江西、西安等地出台管理办法,对资金管理、收支公示、使用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为规范公共收益提供了“操作手册”。以郑州为例,其要求公共收益“专户存储”,并通过智慧平台公示,3400多个小区7400多万元资金实现透明化管理,这种“技术+制度”的模式,既堵住了“账外循环”的漏洞,也让业主随时能查、随时能监督。实践证明,唯有将“模糊规定”转化为“刚性细则”,才能让公共收益管理有章可循,让别有用心者无机可乘。

  管好小区公共收益,必须激活共治力量。小区是业主共同的家园,公共收益管理离不开每一位业主的积极参与。现实中,一些业主认为“钱不多没必要较真”,导致监督缺位;部分业委会成员怕麻烦、怕得罪人,履职流于形式。事实上,无论是核对收支明细、参与收益分配决策,还是监督物业履职,业主的每一次参与都是对集体权益的守护。街道、社区应加强宣传引导,指导业主依法成立业委会并规范履职;物业企业也应转变观念,主动公开信息,接受业主监督。

  小区公共收益看似是“钱”的问题,实则是基层治理能力的直观体现。它检验着物业企业的责任担当,考验着基层部门的监管智慧,更关乎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一笔清晰、透明、用得其所的公共收益,不仅是业主权益的“保障线”,也是社区和谐共治的“黏合剂”。未来,仍需从完善制度、强化执法、推动参与等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管好小区的“钱袋子”,让公共收益在阳光下流转,让居民在“家门口”感受到公平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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