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到岗公告”何以迟到?
2025-08-06 07:44:30
作者:童方萍

黎青 作
8月1日,陕西汉中城固县三合镇政府登报称,干部鲁某强8年多前擅自离岗至今未上班,通知其限期返岗,逾期不归则解聘。8月4日,媒体记者从三合镇政府、城固县人社局获悉,公告属实,鲁某强系事业编制人员,疑失联多年,其离岗后工资已停发。 (8月5日大象新闻)
一纸限期返岗公告,将某些地方人事管理的现状推向舆论焦点:一名公职人员何以在长达八年的时间内“凭空消失”?迟到的“限期到岗公告”不仅揭示了制度执行的滞后性,更折射出人员管理在责任链条、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治理困境。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长期旷工本应触发明确的惩戒程序,但鲁某强案例却呈现出制度与现实的割裂。机构改革后,农技站划转至镇政府,人员管理权限变更,但信息衔接的滞后导致其长期缺岗未被及时发现。更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工资停发,解聘仍需通过登报公告、层层审批的漫长流程。这种“被动式管理”暴露出人员退出机制的钝性。
迟到的问责折射出监管体系的不完备。八年时间内,鲁某强既未履行职责,也未办理离职手续,监管部门同样处于“失联”状态。这暴露出部分基层单位的“宽松软”:日常考核形同虚设,年度审查流于形式,责任追究缺乏刚性。倘若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利用数字化手段实时追踪人员状态,或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及时预警,“失联八年”的荒诞本可避免。
这一事件为人事管理指明了破局方向:数字化赋能+法治化治理。当前,部分单位仍沿袭“静态管理”模式,考核机制僵化、惩戒流程冗长,为“庸懒散”现象滋生提供了空间。对此,需以数字化技术打破信息孤岛,构建人员履职全流程追踪系统,实现考勤、绩效、惩戒数据的实时联动;同时以法治思维重塑管理逻辑,明确旷工惩戒的触发阈值与执行时效,简化解聘程序。此外,应建立“失职必追责”的责任链条,将监管压力传导至每个管理层级。
公共部门作为服务的“前线阵地”,其管理效能直接关乎民生福祉。唯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破除体制惰性,以技术赋能提升监管精度,以法治手段强化执行刚性,才能真正实现“人岗匹配、权责明晰”,让编制岗位成为责任担当的载体而非“躺平”的温床。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舜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