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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公文抄袭”如同防火

2025-07-16 08:12:45

作者:陈广江

  □陈广江

  7月15日,广西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7月14日,有关媒体报道《平乐县森林防火规划(2023—2030年)》文本存在个别段落抄袭情况。经核实,该信息基本属实,县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我县将及时修正发布,加强公文审核把关。 (7月15日澎湃新闻)

  据此前报道,平乐县森林防火规划中关于水文的描述,与400公里外的湖南安化县水文介绍惊人雷同——共200多字,除两个县的名字不同外,其他一模一样。更荒唐的是,规划中提及的“平口镇”“小淹镇”等湖南安化县地名,在广西平乐县根本不存在。

  面对如此明显的抄袭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此规划由林业局和第三方公司合作完成,而有关水文的部分系第三方公司提供的数据,“第三方公司做得太粗心”。这种条件反射式的“甩锅”姿态,暴露的问题比抄袭事件本身更值得警惕。

  事实上,无论具体执笔人是谁,作为委托方、审核方与法定责任主体,政府部门对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专业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追根溯源,第三方公司“粗心”只是表象,审核机制失灵才是问题关键所在。编制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多环节协同把好质量关。从规划起草、专业审核到领导签发、最终发布,只要其中任一环节的责任人稍加留心,便不难发现文本中河流名称、乡镇归属与本地实情严重不符。如今看来,整个审核链条几乎形同虚设。

  可见,文件大段抄袭看似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背后实际上是责任心的缺失。公文不仅是信息载体,更是政府公信力的具象化体现。撰写者若将“复制粘贴”视为捷径,审核者若将签字盖章当作走过场,公文便丧失了其应有的权威性与指导价值。

  此次抄袭能被轻易揭穿,全因地名硬伤过于刺眼,若错误藏得更深、更专业些,这份“注水”的规划是否就能蒙混过关,甚至被当作“科学依据”指导未来八年的森林防火实践?

  个案处理并非终点。杜绝公文抄袭乱象,关键在于构建责任闭环机制。一方面,压实全流程主体责任。从起草人、科室负责人到分管领导,每个环节的审核都必须留下可追溯的责任印记,让“签批”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责任背书。另一方面,强化第三方服务监管。政府部门需建立对合作机构成果的实质性核查机制,明确质量要求与违约责任,确保“服务外包”不等于“责任外包”。

  此外,有必要建立公文查重制度。重大政策文件出台前,可引入技术手段进行原创性筛查,构筑起防范抄袭的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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