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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2025-05-06 09:21:00

作者:陈广江

  □陈广江

  4月30日,中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而且5月20日就要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创下多个“第一”: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5月4日央视新闻)

  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民营经济从“草根”成长为“参天大树”,贡献了半数以上的税收、六成以上的GDP、七成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八成以上的城镇就业、九成以上的企业数量,撑起了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然而,市场准入壁垒、融资难融资贵、权益保护不足等隐痛始终如影随形,政策的不确定性更让许多企业如履薄冰。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我国民营经济正式告别“政策护航”,迈入“法治护航”的新阶段。

  过去,民营经济的支持政策多以文件、意见等形式呈现,虽具灵活性,却难掩碎片化与短期化的局限。政策风向的微妙变化,常让企业陷入观望状态。此次立法将“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等原则写入法律,首次以法治形式确认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实质是以国家意志为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法治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让企业敢投、敢闯、敢创新,长期规划的底气由此而生。

  公平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但民营企业在要素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长期遭遇的“玻璃门”“旋转门”,本质是规则不公的缩影。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要求政府清理各类市场准入壁垒,终结地方保护主义对市场的割裂。法律明确禁止在公共资源交易中排斥民营经济组织,并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意在从根源上破解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问题。规则统一后,市场的“优胜劣汰”才能真正转化为创新与效率的催化剂,企业间的较量才能回归产品力与核心价值的比拼。

  企业家的安全感,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一刀切”执法、账款拖欠、随意查封冻结等问题,曾严重挫伤企业家信心。此次立法明确“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禁止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规范查封扣押措施,同时建立账款支付保障机制。最高法同步出台的涉企案件审判规范,与法律形成呼应,确保“活封活扣”“无罪推定”等原则落到实处。当企业家的财产权、经营权得到刚性保障,“放手干、大胆闯”才能真正成为共识。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从清理市场准入壁垒到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从优化涉企执法到完善配套法规,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仍需政府、司法、社会多方协同。但无论如何,法治框架的确立,已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工具箱与方向标。民营企业告别“政策焦虑”,在法治轨道上心无旁骛谋发展,中国经济的活力与韧性必将迎来新的跃升。

  法治为基,信心为翼,民营经济腾飞可期。一部法律的诞生,是对过往经验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发展的庄严承诺——在规则明晰的舞台上,每一份创新与奋斗都将被尊重,每一份贡献与期待都将被守护。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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