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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养老钱”岂能成“唐僧肉”

2025-04-29 08:15:40

作者:张 恒


黎青 作

  2024年2月,襄阳市纪委监委大数据监督平台提示异常情况:团山镇福利院供养人员数量没有变动,但人均年消耗金额翻倍,且长期、频繁在一家便利店采购、开票。接到预警后办案人员调查发现,2020年年底以来,该福利院工作人员李某3年间通过修改采购货物单价、数量等方式,107次套取福利院资金共计35272元,其中最小一笔套取37元,最大一笔套取1658元。 (4月28日《人民日报》)

  福利院本应是老人们安享晚年的温馨港湾,却被个别利欲熏心之人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李某利用职务之便,身兼采购、报账、出纳数职,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通过修改采购货物单价、数量,虚开发票等方式,如“蚂蚁搬家”般,一次次将罪恶之手伸向福利院的资金。最小一笔套取仅37元,看似微不足道,却如同蛀虫,日积月累,侵蚀着福利院的根基。她与便利店经营者勾结,上演“发票骗局”,让福利院的资金在虚假交易中悄然流入自己的腰包;截留社会老人代养费,用于个人消费,从缴纳保险保费到置换房屋、家庭装修,每一笔被挪用的款项,都是对老人们权益的无情践踏。

  李某之所以能够“蚂蚁搬家”不被发觉,也是由于上级主管部门长期失管漏管。与福利院仅一墙之隔的镇政府,对福利院人员、收支、采购等方面的问题视而不见,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和监督。时任院长张某将多项关键工作交由李某一人负责,本应发挥审核作用的“理财小组”形同虚设,让权力失去了制衡,也让李某的私欲在无人监管的环境中肆意膨胀。这种管理上的混乱和监督的缺失,使得福利院的资金安全如履薄冰。

  “蝇贪蚁腐”猛于虎,尽管每次涉案金额不大,但长期、多次的贪占挪用,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着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福利院的老人们大多是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困供养人员,他们本就生活艰难,将福利院视为最后的依靠。而李某的行为却让他们的生活水平大打折扣,让他们的晚年生活蒙上一层阴影。这种对弱势群体的伤害,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也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守护好困难群众的“养老钱”“兜底钱”,襄阳深入开展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全市福利机构大数据监督平台,通过“数据采集、建模分析、发现问题、线索推送、核查处置、结果反馈”全流程监督工作闭环,让福利机构的各项数据在阳光下运行;推动全市农村福利院县级直管,修订完善人员、财务等各类制度547项,从制度层面扎紧了笼子,堵塞了漏洞,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规范运行。这些举措不仅彰显了政府整治腐败的决心,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每一起“微腐败”案件,都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挑战,对人民群众信任的辜负,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腐败问题。无论是“大老虎”还是“小苍蝇”,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腐败无处藏身。只有这样才能守护人民群众的“养老钱”,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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