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房贷”不应是橡皮泥条款
2025-04-25 09:04:55
作者:木须虫

“提前还个房贷为何还处处受限?”来自上海市杨浦区的张女士贷款买了套商品房,为了减少利息支出,她养成了手上凑满一两万元闲钱就提前还款的习惯。然而,最近她查询××银行房贷线上提前还款选项发现,一年最多提前还款的次数由之前的“5次”减少为现在的“2次”。据公开报道,有不少房贷借款人都遭遇了类似情况:部分银行突然收紧了线上房贷提前还款的金额和次数,还款预约时间也有一定程度延长。(4月23日《法治日报》)
从法律层面看,提前还贷的争议本质是合同条款的履行问题。民法典第677条明确赋予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权利,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现实中,多数房贷合同虽对提前还贷设有条件,但此类条款应遵循公平原则。
部分银行单方面以“业务优化”为由增设限制,实则是在合同之外创设新的履约门槛,既违背了契约自由精神,也涉嫌利用强势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如此做法,合同约定的“提前还房贷”更似银行的“橡皮泥条款”,可以恣意揉捏。
银行收紧房贷还款限制的深层动因其实并不复杂。在消费金融业务增长放缓、存量房贷利率与新兴信贷产品利差扩大的背景下,提前还贷规模的上升直接压缩了银行的利息收益。但金融机构不应将经营压力转嫁给消费者,更不应以“一刀切”的行政手段替代契约协商。事实上,提前还贷是借款人诚信履约的表现,金融机构应通过优化产品设计而非限制权利来平衡利益,否则将陷入路径依赖的恶性循环。
从经济效应看,限制提前还贷不仅加剧消费者负担,更阻碍了消费市场的复苏。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减轻居民债务压力、释放消费潜力是政策着力点。当购房者被迫将资金沉淀在高息房贷中,消费升级与经济循环必然受阻。监管部门应及时介入,要求银行恪守合同条款,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还款机制,如设置阶梯式还款方案或灵活计息产品,兼顾双方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并非单向让利。法治框架下的权利保障,本质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银行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通过科学设定还款窗口期、完善信息披露等方式,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尊重消费者选择。监管部门亦需明确规则边界,对合同外增设不合理限制的行为予以纠偏,确保金融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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