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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益清算”助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

2025-02-20 08:58:58

作者:黄齐超

  □黄齐超

  为破解吊销未注销企业退出难题,释放长期被占用的公共资源,济南法院创新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畅通“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的绿色通道,及时释放生产要素,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带动无效市场主体履行清算义务,取得审理案件多、速度快、效果优的良好成效。这项创新机制实施后,截至目前,济南法院帮助全市625家无效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案件平均办理用时仅48天。(2月19日《济南日报》)

  近年来,随着注册便利化改革措施的实施,经营主体快速增长。但一些企业因经营不善、效率低下等原因,处在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的状态,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才能维持生存和经营,这就是“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长期不注销,或注销不清算,就会造成资源闲置浪费,对市场的正常健康运行造成不利影响。毕竟,大量土地、资金、原材料、劳动力等社会资源被“僵尸企业”无效占用,一方面,会造成社会资源整体利用效率降低;另一方面,还可能造成银行不良贷款增加,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放弃对“僵尸企业”的救助,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层面可能更糟。所以,我们有必要助力“僵尸企业”平稳清退,盘活“僵尸企业”存量资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样的背景下,济南法院创新了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畅通“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的绿色通道,消除了市场经济带来的“不定时炸弹”,甚至会让一些“僵尸企业”涅槃重生。

  公益清算是司法主导下公司退出市场的重要途径,济南法院创新的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济南法院帮助全市625家无效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案件平均办理用时仅48天,就是最好的例证。再者,2023年,长清区法院就审结了101件“公益清算”案件,推动101家吊销未注销企业平稳退出市场,也得益于试点工作的启动。

  事实上,济南法院创新的“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受益的不只是“僵尸企业”,还包括企业的普通员工。这是因为:“僵尸企业”往往存在较为严重的拖欠工资、社保欠费等情况,职工的切身权益得不到保障。司法部门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破产路径,解决了“僵尸企业”的退出问题,不仅为企业纾困解难,还妥善处理其中的民生问题,让人民群众在破产审判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这个角度看,这何尝不是保障民生的善意?

  “僵尸企业”的清退效果,也是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试金石”。济南法院创新的“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是畅通危困企业救助和退出渠道、加快“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的有力手段,缩减了破产案件办理时间、降低了成本,且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民生,兼顾了公平和效率,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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