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心得字数不合规要罚款企业如此作为太任性
2025-02-14 12:30:26
作者:余明辉
写董事长讲话心得字数不够或超标,都要被罚款?
近日,一则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关于对未按照要求提交年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人员的处罚通报》的文件在网络上广泛流传。该文件写明,该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应围绕“年终大会董事长总结讲话”写800字至1000字的心得体会,超出/不足字数的员工,按照5元/字的标准处罚。该通报显示,此公司因此将被处罚的人数达381人。
在企业管理中,奇葩罚款规定等时有耳闻,但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这则处罚通报,还是让人大跌眼镜。因为员工提交的心得体会字数不符合要求,竟然要按照5元/字的标准进行处罚,这简直是把任性管理演绎到了极致。
众所周知,心得体会本应是员工对工作的思考和感悟,字数多少岂能成为衡量标准?更何况,每个人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不同,有的人可能寥寥数语就能切中要害,有的人则需要长篇大论才能表达清楚。将字数作为硬性要求,无疑是对员工个性化和创造力的扼杀,因此处罚更是荒谬。
更为离谱的是,该公司对字数不足或超出的员工作出了实际的经济处罚决定。有员工因心得体会超出规定字数1398字,将被处罚6990元。这一数字可不是小数目,对于普通员工来说,相当于辛苦钱就这样被“罚”没了。这样的处罚力度,简直让人咋舌。而有员工因超3字被罚15元,如此“严格”也让人哀叹企业人性化管理何在?
公司方面或许认为,这是对员工不遵守规定的惩罚,是维护企业秩序的必要手段。但殊不知,这样的做法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公司作为企业单位,并非行政机关,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做法,无疑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公然侵害。
有人可能会说,公司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人力资源监察部门无法强加干涉。但自主经营权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妄为,更不意味着可以践踏法律。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可以随意对员工进行罚款,那么劳动者的权益将如何保障?企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又将何在?
值得一提的是,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在年会上还强调,企业发展关键在制度,要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然而,公司对员工随意罚款的行为,却是对这一理念的极大讽刺。这样的“规矩”和“纪律”,不过是公司管理层任性的产物,是对员工权益的漠视和践踏。
企业管理需要制度,但制度必须合法、合理、人性化。不能为了管理而管理,更不能以牺牲员工权益为代价来维护所谓的“秩序”。如果企业真的想提高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就应该通过正面的激励措施来引导员工,而不是通过罚款来威慑员工。
总之,员工心得字数不合规要罚款的做法,是企业任性管理的典型表现。这样的做法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和公信力。相关部门应及时作为,拿起法律武器对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制止,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当事企业也应该以人为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尊重员工的个性和创造力,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或以更加人性化和合理的方式来激发员工的潜力和活力。这样,企业才能真正赢得员工的信任和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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