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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双休难”亟需多向发力

2025-01-21 07:40:29

作者:陈广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释放职工消费潜力,鼓励单位和职工将带薪年休假与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在评论区,不少网友则留言呼吁落实“双休”。1995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一周双休制。然而,近30年过去了,还有一些劳动者在双休和法定节假日难以休息。 (1月20日《工人日报》)

  双休怎么这么难?一言以蔽之,“双休难”是法律法规的模糊性与滞后性,企业的成本控制与市场竞争压力,以及员工对就业、挣钱、晋升机会的追求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标准工时制度是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周休息日统一为周六和周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不难发现,在双休问题上,立法在细节上存在一定出入。从法律效力上看,前者显然不如后者。换言之,单休并不一定违法。因此,破解“双休难”,首先需要制度层面发力,消除法律法规的模糊性与滞后性。就像专家所建议的,将劳动法中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统一起来,并结合不同行业、工时制加以细分,以进一步明确双休制度。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让法律真正成为职工休息权益的坚强后盾。

  完善劳动法规只是第一步,要真正落实职工的双休权,还需文化层面同时发力。企业应认识到,过度加班不仅无助于提升竞争力,反而可能带来一系列负面效应,如员工流失率上升、创新能力下降等。企业应扭转单纯追求效率和业绩的短视行为,转向更加注重员工福祉和长期发展的管理模式,将休息视为提升工作效率与创新能力的必要条件,而非可有可无的“福利”。

  此外,职工也应深入反思并逐步摈弃“内卷思维”,从“加班文化”的泥潭中拔出双腿。工作重要,休息好、生活好,同样重要。

  总之,破解“双休难”,既需要制度层面的完善,也需要文化层面的转变。让劳动者有充分合理的时间休息休假,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才能促进企业发展,这其实是企业和劳动者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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