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放宽年龄的步子不妨再大些
2024-11-11 12:27:38
作者:熊丙奇
公务员报考的年龄限制,来自于《公务员录用规定》,该规定明确“报考公务员年龄应当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针对这一年龄限制,近年来的全国和地方两会上,一直有代表、委员建议取消公务员招录设置的35岁年龄门槛,认为这不但阻碍35岁以上有丰富经验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还带动整个职场对35岁以上求职者的年龄歧视,影响了年龄超过35岁的求职者的再就业,制造35岁职场危机。部分地区把公务员报考的年龄限制放宽到40岁,具有积极意义,也被视为是带头破除年龄歧视。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在部分地区“放宽”,那些没有“放宽”的省份,35岁以上的求职者仍然无法报考。另外,“放宽”也不是面向所有35岁以上的求职者以及所有公务员招录岗位,而是只针对应届硕士生、博士生,非应届硕士生、博士生超过35岁能报考的岗位受限。如上海规定,报考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中工会、妇联系统职位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江苏规定,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放宽公考年龄限制,逐渐成为一种社会趋势。而这,也算是对社会呼声的一种积极回应。从地方层面看,可把“放宽”对象拓展到所有35岁以上符合条件的求职者,且不限定岗位。当前按学历身份进行适度放开,虽有进步,却又涉及新的学历歧视问题。所以,不分学历身份,全面放开才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的选择。从长远看,国内公务员招录不仅要取消35岁的年龄限制,而且还应做到对满足基本学历要求的求职者一视同仁,不分往应届身份。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且在推进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因此,不宜再执行以前的“35岁以下”招录年龄规定。另外,放宽年龄限制,不但有利于促进更多35岁以上的求职者就业,而且可让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内的单位扩大选材面,招聘到更优秀的人才,为所有求职者创造平等的就业与职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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