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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网•理上网来】用科学评价机制相出更多“千里马”

2024-10-29 14:27:00

作者:郭小晴、姚明霞、朱可欣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这是继《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印发后,党中央对改革人才评价体系作出的又一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为什么这项改革被频繁提及?当下,不仅选才难、引才难,人才怎么评同样不轻松,评得不好,就容易挫伤积极性,释放错误信号。具体来讲,存在三方面问题和误区。首先,评价依据过于唯一。论文、专利、项目、奖项、称号等仍是招引、定岗、定薪等的硬性条件,逐渐形成了靠旧“帽子”评新“帽子”,无“帽子”就无认可的现状。其次,评价方式过于统一。在评价时不顾及行业特点,搞“一把尺子量到底”,看似公平公正,实际把众多人才“挡在了门外”。最后,评价主体过于单一。主管部门主导评价,真正了解人才、使用人才的用人单位没有话语权,存在“外行评价内行”现象。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各地应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深刻查找人才评价机制中的误区,好好研究对策措施,绘制出不拘一格的“相马经”,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

  要坚决破除“四维”标准。扩展评价视野,将评选范围延伸到各行各业,打破户籍、所有制、身份、职业等限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职业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真正把作出突出贡献、获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但尚未获得过市级以上称号的人才评出来,真正做到“以绩荐才”。

  近年来,济南市破除“四唯式”评价导向,探索将技术技能类、经营管理类人才评价权“下放”,由创新能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根据薪酬、业绩、能力等市场化要素,自主认定贡献突出但无“帽子”、无称号的实战型人才,着力提高了人才评价与企业发展的契合度。

  要做到“内行人评价内行人”。用人主体更清楚各岗位的实际需求、更清楚企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人才、更清楚如何客观考评各类人才。要落实好“向用人主体放权”要求,建立企业评价和业内评价机制,同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做到“东家评、专家评、群众评、社会评”有机结合,根据不同职业、岗位和层次人才的特点,分类建立人才评价标准,确保选出来的人才名副其实、符合需要。

  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我省首批“企业自主评价”试点企业,自2010年就全面推行技能职务评聘,参评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查后,进行民主测评、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重点考评技能水平、工作效能、质量做优、技术革新、导师带徒等业务素质,客观评价和奖励人才。

  要让人才享受更多礼遇。为获评的人才提供政治荣誉、专属服务和宣传表彰等全方位政策支持,从中优先发展党员、推荐“两代表一委员”,为其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提供事项代办等服务,开展先进事迹宣传报道等等,全方位支持人才成长成才,最终实现人才与城市双向奔赴、双向支持和相互成就。

  以山东省为例,高技能人才可以持“山东惠才卡”享受出入境和居留、户籍办理、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29项绿色通道服务,服务数量和内容在全国均处于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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