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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时空“堵漏洞”,破除酒驾侥幸心理

2024-07-31 11:55:16

作者:李东印

  7月26日至28日,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领航2024”暨全市第二十六次酒醉毒驾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119起,其中酒后驾驶机动车77起,醉酒驾驶机动车42起。(7月29日《济南时报》)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本是老生常谈的一个话题,众所周知,酒驾醉驾不仅对驾驶者自身安全构成威胁,还会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极大安全隐患。然而,每年因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及死伤人数却依然令人触目惊心。酒驾醉驾为何在扣分、罚款、暂扣和吊销驾驶执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高压态势下依旧屡禁不止?当事者法纪观念淡薄且存有侥幸心理、检查监测手段机制不完善、宣传教育不到位等应是主要原因。

  车祸猛于虎。要有效纠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因此导致的交通事故,必须坚持多措并举,重拳出击。一是要加大社会性宣传教育力度。可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单位教育、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等形式,提高公众对酒驾醉驾危害性及严重后果的认识;也可在餐饮、酒店、娱乐场所等易发生酒后驾驶的地方开展针对性宣传,变交警组织检查为全民参与监督、交警部门宣传为全体民众提醒,引导驾驶人员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治安全观念,克服“小街小巷没人查”“喝得不多没问题”等侥幸心理。二是要创新防酒驾醉驾检查监测手段。可通过酒精测试设备、智能交通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大对酒驾醉驾的检测力度,提高监测、监察的威慑力;也可使用车载防酒后驾驶系统等新型技术,对驾驶人员进行实时监测提醒,从源头上防止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三是要完善常态化检查监测长效机制。可通过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平时纠与突击抓相结合,以及大街小巷一起查等形式,形成全方位、全天候、全时空高压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长效机制,堵塞可能出现酒驾醉驾的各种漏洞。四是要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通过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明确酒驾醉驾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以及由此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提高酒驾醉驾违法成本,降低酒驾醉驾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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