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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规范快递单广告首先要明确责任

2024-06-19 10: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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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码抽水杯”“扫码领雨伞”“先别拆 领20元红包”……在快递包裹外张贴的快递单上,类似的“福利”信息不胜枚举,简短的几个大字,给取件的顾客营造出一种轻松可得的假象。不仅快递单上有二维码广告,就连只有卡片大小的取件码上,此类的广告也不少。(6月18日《新京报》)
治理规范快递单广告首先要明确责任

黎青 作

  快递盒上的二维码广告极具诱惑性,“福利信息”宣传激发了消费者参与的冲动。之所以如此,其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基于对快递行业以及其背后的平台和商家等一系列主体的信任,消费者往往会放松戒备,并大概率付诸行动;二是由于电商普遍存在的“好评返点”等优惠措施,也使得快递盒上的广告让消费者格外关注,也非常感兴趣。

  不过大量事实证明,这些贴在快递盒上的二维码广告不少为侵权陷阱,“免费领取”之类的宣传无以实现,以此诱导消费者下载相应的APP软件,在通关过程中观看各类广告,部分“流氓软件”还有侵犯消费者隐私之嫌。骗钱、推销、收集个人信息,时下不时暴露出消费者个人信息成为被交易的工具,显而易见,随意扫取快递盒上的二维码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预防快递盒上的骗人二维码,固然需要消费者保持高度的警惕,做到“不贪图小便宜”的戒备,但更重要的还是加大对此类虚假宣传行为的系统性治理,从根源上消除其生存的空间。此类虚假宣传行为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时下的问题在于,对于“有因之主”的侵权索赔尚有难度,快递盒上的二维码广告成了“无因之主”,给消费者实施权利主张带来更大的困惑和挑战。一个快递盒到消费者手中,涉及生产厂家、销售商家、电商平台、快递公司等诸多环节,“谁贴上去”的成了待解之谜,正如多位消费者投诉称,被骗后与快递公司交涉,对方称广告不是自己发布的,自己不需要为此负责,也无法为其解决问题。

  这些广告究竟是谁贴上去的?是快递公司与广告经营人之间存在合作关系,还是销售商家与广告经营者之间存在某种利益关系,抑或是其他主体者所实施的行为?但无论是谁在快递盒上贴上了二维码广告,都不能成为“无因之主”。是由快递公司负责把好最终防线,还是由商家履行首责,抑或由电商平台作为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只有明确了责任主体,才能在出现侵权问题之后“按图索骥”。

  对此,不妨通过制定相应的规范,对商家、平台公司和快递公司的具体责任给予明确,尤其是快递公司的末端责任,包括对广告真实性的审查、虚假广告行为的宣传和报告等,并由主管部门在出现侵权纠纷后对广告经营人的违法行为的追溯和处罚。总之,明确了责任主体,厘清了违法侵权的始作俑者,让幕后的责任者显露原形,快递盒上二维码广告才会妇孺不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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