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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花鸡里没有鸡”,维权与包容不可偏废

2024-05-07 10:47:52

作者:木须虫

  据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2024年5月4日13时,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反映的“叫花鸡里没有鸡”情况,已至河坊街涉事商户开展现场检查、制作笔录,进行立案取证调查,并已同步受理消费投诉,联系消费者进行调处。5月6日下午,涉事商户已停业整顿,经营者吕先生面对镜头诚恳道歉,赔偿消费者1000元。(5月6日中国新闻网、潮新闻)

  复盘这场“叫花鸡风波”,尽管调查还未有最终定论,不过从报道相关信息可以大致判断,大概率只是商户销售不慎将没有鸡的展示样品,当成正常的商品拿给了涉事消费者,并非刻意的恶意欺诈。

  其一,商户销售的“叫花鸡”由统一供应链提供,商户只负责加热与销售,意味着商户没有制假的空间,也犯不着去偷“鸡”取巧;其二,记者的随机购买也证实,无论是现场食用还是带回后开包的,里面都有鸡。

  此外,从常识来看,在商品消费领域,以次充好、短斤缺两之类的比较常见,但敢“空包”的少之又少,毕竟“有”和“无”太过直接,就算想坑消费者也是愚蠢之举,自惹麻烦。而事实上,在风波发酵于网络之时,也未见其他消费者反映有过类似遭遇,可见该消费者的遭遇只是孤例。由此,商家自辩“拿错了”还是有很高的可信度。

  “叫花鸡里没有鸡”,很具黑色幽默的意味,更容易成为网络话题,从而引发舆论场的广泛关注。事实上,和谐的消费关系,除了权利的相互保障之外,也需要相互的理解、尊重与包容。“叫花鸡里没有鸡”,消费者主张权益与包容商户的“失误”,并非非此即彼的矛盾,如,可以要求商家退货、赔偿,让商户付出代价,但要考虑到商家行为的情形,更好地沟通处理,使得维权有理有节、合理有度,特别是在网络曝光语境下,更宜辩证与理性,避免酿成网暴伤害。

  而从情理上,对于商家一些可能发生的非恶意的人为失误,应当保以一定的容忍度,以体恤普通人的生计不易。“叫花鸡里没有鸡”事件,亦当如此。期待调查处理既依法依规,又不失人情温度;同时,也期待公众多一些理性与包容,别让商户因一次偶然的失误,毁掉全盘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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