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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花样公款旅游”露头就打

2024-04-02 10:30:04

作者:陈广江

  “以考察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提前5天参加培训班,其间绕道多地游玩,虚报住宿费、差旅费公款旅游”“招商期间,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梳理2024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案例可以发现,有多名党员干部涉及借培训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以及其他隐形变异公款旅游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4月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下,明目张胆公款旅游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将公款旅游行为披上了“马甲”,穿上了“隐身衣”,企图在制度的缝隙中“游走”。他们巧立名目“借壳游”,更改行程“顺带游”,增加人数“搭车游”,转嫁费用“公权游”,可谓花样百出,无所不用其极。

  这些变相公款旅游的行为,凸显了“四风”问题的隐蔽性、复杂性和顽固性。它们就像潜伏在暗处的“四风”幽灵,时刻准备伺机而动,侵蚀党的肌体,破坏党的形象。因此,必须紧盯这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纵深推进作风建设,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三次全会都对此问题进行了强调,要求紧盯改头换面问题,有效防治隐形变异现象,加大查处问责力度。这一要求,不仅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更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深化。越是手段翻新、方式隐蔽、情形复杂,越要坚持精准打击、寸步不让,绝不能让公款旅游问题反弹回潮。

  2013年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规范公务出行设定了严格的框架,明确了党政机关不得无故增加差旅活动,严禁变相旅游,并强化了内部审批和实质性内容的要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变相公款旅游的各种表现形态一一列举,细化处分条款,直指“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体现了制度刚性约束的加强,也彰显了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公款旅游问题的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对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还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自觉抵制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面对花样翻新的公款旅游问题,必须坚持早发现、早预防、早纠正、早查处,进而达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目的。

  作风建设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马拉松,纠治“四风”更是这场赛跑中的关键环节。唯有秉持钉钉子的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方能筑成坚实的作风堤坝。严查变相公款旅游,就是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当头棒喝,也是对良好党风政风的坚守和维护。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

  总之,在新征程上,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紧握纪律尺子,以驰而不息、寸步不让的韧劲,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确保作风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和深化,推动全社会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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