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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进社区不宜“一禁了之”

2024-03-25 11:09:59

作者:舒圣祥

  近来,部分城市的一些小区发布通知,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电动自行车是很多人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出于安全考虑不让电动车进小区,一时间,电动自行车的有序停放和规范充电又成了难题。(3月24日央广网)

  一段时间以来,电动自行车爆燃事故可谓接二连三,有的是在电梯里,有的是在车棚里;有的是在充电时,有的是在行驶时。前段时间,南京一小区因电动车停放楼房架空层引发的火灾,几乎烧毁了整栋楼,更是让人揪心。电动车为什么容易爆燃,各种说法很多,可能是电池材料问题,可能是使用年限问题,还有可能是电池质量问题等等。这一方面让人对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问题打上了问号,另一方面也将电动自行车和公共安全联系在了一起。

  出于公共安全考虑,部分城市的一些小区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这种做法是否小题大做,其实难以简单评价。因为墨菲定律告诉我们,隐患只要存在,危险就一定会发生,人们对电动自行车公共安全问题的担忧并不多余。但是,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是有标准答案的。倘若未经必要程序,小区物业单方面宣布禁止电动车进小区,肯定是违法的;如果经过了正式的小区业主投票表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则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是有约束力的。

  换言之,如果没有通过业主大会经由业主共同决定,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的禁令,对小区业主并不具有约束力。问题在于,在业主大会投票决定禁止的情形之下,权益受到影响的电动车主又该如何应对?在禁止进入小区之后,业主的电动自行车应该停在哪里?充电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在业主大会决议的时候,这些问题可能较少被顾及。如果只是“一禁了之”,意味着某些小区的业主丧失了选择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的权利,这种粗暴的剥夺是否属于业主自治权利范围之内,恐怕也会有争议。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如果小区禁止电动车进入,只有禁入决定,没有配套方案,业主完全有权申请法院撤销。因此,禁止电动车进入小区,不能简单地“一禁了之”,否则必然会引发潜在纠纷。事实上,单个小区解决禁入后的电动车停放和充电问题很有难度,这就倒逼地方相关部门需要将之纳入公共治理议题进行考虑。不同的小区有不同的情况,应该因地制宜,更为妥善地处理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问题。

  电动自行车能否进入小区,是一个公共安全问题,也是一个配套服务问题。我们既要充分尊重小区业主自治权,也要考虑居民的出行需求,想方设法解决居民的电动车停放和充电需求。安全是电动自行车使用环节的重中之重,事关生命安全,因此不容忽视。小区停放电动车首先要有必要的红线,比如楼道等场所绝不能停放充电;与此同时,也要划出绿线,比如从科学层面考量,明确告知何处停放充电隐患相对更小。电动自行车的小区管理,的确应该更加严格规范,但也并非简单“一禁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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