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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堵“毒儿歌”,靠监管也要靠市场

2024-03-22 09:57:22

作者:张 瑜

  前段时间,有网友反映称,自己用网络电视给孩子播放儿歌时,竟然出现了一首改编的儿歌,歌词让人感到不适。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类似家长口中的“毒儿歌”并非个例。一些儿歌中或掺杂脏话,或宣扬暴力,或带色情词汇,还有的歌词怪异,让不少家长直言毁“三观”。(3月21日《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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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歌是一种音乐艺术,更是一种启发和教育儿童的重要手段。在朗朗上口的歌词中,儿童还能完成认知能力的提升和增强。一些优秀的儿歌,更具备价值观层面的积极作用,能在儿童心中埋下一颗向上、向善、向美的种子。

  “毒儿歌”反其道而行,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成长。它犹如一个“毒苹果”,外表光鲜诱人,内里细菌丛生,危害不可小觑。

  对于“毒儿歌”,当竭力围追堵截,各方责任不可缺失。

  家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起责任来。毕竟,儿童能接触到什么样的内容,家长能够进行一定的控制和干预。有些家长习惯于将孩子“扔”给手机等电子产品,对孩子接触的内容不管不顾,这是千万要避免的。而且,现在也并非没有技术手段,很多正规的内容类APP都有“儿童模式”,家长们要主动地去了解和使用。

  相关的内容传播平台,自然也不能置身事外。“毒儿歌”的制作生成比较隐蔽,难以进行控制。但在内容传播环节,平台方却可以进行审核把关。当下,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猛,技术手段的运用成本在逐步降低,平台方应当进行有效利用。

  当然,责任部门的监管仍是关键因素,它决定着平台方是否尽职履责。“毒儿歌”有的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有的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有的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毒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责任部门既要加强日常监管,更要用好用足法律,对于违法制作和肆意传播“毒儿歌”者,应依法制裁、协同治理。

  围堵“毒儿歌”,也要靠市场的力量。要看到,一旦好儿歌少了,“毒儿歌”也就有了生存空间。新创作的少儿歌曲中,能够深入人心的还比较少,有人将其归咎于“写儿歌不赚钱”,但事实恐怕并非如此。一方面,儿歌市场的需求并不小;另一方面,儿歌的盈利空间与潜力也不小。因此,不是写儿歌不赚钱,而是市场尚未发育成熟。业内人士如果目光向外,或许能获得更加宽阔的职业视野。与此同时,在现阶段,有关部门也可以用力“推一把”,通过税收减免优惠、艺术基金支持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儿歌产业的发育发展。

  一首“毒儿歌”,影响的不只是几个孩子,经由互联网的传播,“毒害”的范围可能非常广。相关各方应当引起重视,积极作为,形成围堵“毒儿歌”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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