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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绝“招转培”要补上法律漏洞

2024-03-07 09:25:28

作者:黄齐超

  “本来去应聘的,却被骗花钱培训了。培训结束后根本没有给我们安排工作岗位。”近日,去年本科毕业的大学生林欣(化名)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情况时有发生,求职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打着招聘的旗号,要求求职者自费参加他们指定的岗前培训以提升技能。不少求职者支付不菲的培训费甚至不惜贷款,最后发现竹篮打水一场空。 (3月6日《法治日报》)

  一些公司打着“零门槛、高薪兼职”等幌子进行招聘,应聘者却被人事一番忽悠,进了付费培训班,乃至背负分期网贷。但培训之后呢?原招聘公司又以各种理由拒绝录用,令应聘者白白地花钱培训,学不到有用的知识技能,找不到理想的工作。这就是应聘新陷阱——“招转培”。

  用人单位进行免费的职前培训,这本是职场常态。然而,“招转培”套路并非如此,它是以入职培训为幌子,忽悠应聘者先进行自费培训,让求职者进入“套路贷”的陷阱。这些公司名义上是用人单位,其实却是骗人单位,理应受到严惩。

  “招转培”的套路与“套路贷”的骗局很像,“套路贷”属于违法,但“招转培”似乎没有直接与法规抵触。招聘公司证照齐全、资质合规,他们招聘职员不违法吧?培训机构的手续完备,严格备案,依规开展职业培训,也不违法违规吧?自愿借款,没有强迫交易,第三方金融借贷平台也不存在违法违规之处。自费培训的求职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他们的身份仅是学员。这就造成了监管部门不明、惩罚法规不精准的窘境,职能部门难以依法惩戒。综合来看,惩处“招转培”或存在法律空白地带,钻法律法规的漏洞。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求职者警惕“招转培”套路,这当然可以降低他们上当受骗的概率。但是,警示教育终究不是治本之策。有必要从法律法规的层面规制,让法律法规精准地约束“招转培”,才能釜底抽薪治理这一乱象。

  尽管“招转培”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但培训机构与招聘单位的违法行为,还是有迹可循的:比如,招聘企业承诺“培训后能应聘到高薪岗位”,这种虚假承诺有违规嫌疑;比如,招聘企业与培训机构是同一家,却无法兑现承诺;比如,高额学费参与的培训,没有实际效果;比如,诱导求职者贷款参加培训,涉嫌“套路贷”,等等。

  概而言之,一方面应补全法律法规的漏洞;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探索处置方法,然后以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进行公诉,追究相关企业的刑事责任。法院判决之后,将它作为经典案例纳入人民法院案例库,为解决此类案件提供样本,也让受骗的求职者维权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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