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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代步工具禁上公交,是隐患就该排除

2024-03-04 10:03:13

作者:董婧

  “济南公交”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强化公交乘车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市民乘客生命财产安全,自2024年3月4日0时起,除本人使用的无障碍用途电动轮椅外,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等乘坐公共汽(电)车。各类电动车指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的各类代步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含折叠)、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

  乘客将电动代步工具带上公交车,归根到底是为了方便。折叠电动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代步工具轻便灵巧,一些市民将其带上公交车,就是用来满足“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需求。然而,一味图方便,就容易忽略“方便”背后存在的隐患。

  无论是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还是一般的电动自行车,使用的都是蓄电池,且锂离子电池占多数,但是其安全性问题一直是个难题。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每年约发生2000起电动自行车火灾,其中近半数事故发生在夏季,而且折叠电动车发生自燃事故也不在少数。

  市场上销售和使用的折叠电动车锂电池容量一般是20AH或30AH,电压为48V。由于电动车的使用和蓄电池的共性,如使用频次过大、充电时间过长、改装、线路故障等问题,在静止时就容易爆燃。折叠电动车比一般电动车更容易自燃的一个危险因素是,在类似公交车这样的车厢里,由于乘客较多且比较拥挤,锂电池不耐碰撞,受到冲撞后就容易引起电池短路引发冒烟起火和爆炸。把各类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等带上公共交通工具,就如带其进楼乘电梯一样,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其风险系数更高。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锂电池也属于限制道路客运车辆携带和托运的物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中对此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锂电池电瓶压根儿就是不允许带上公交车的。

  但是,总有些人图省事图方便,或者心存侥幸把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等或者锂电池电瓶带上公交车,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不在少数。最近一段时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再次敲响了警钟。在隐患重重的情况下,电动代步工具当然不宜带上公交车。

  目前,普通公交车站台都是开放式,上下车较随意,而且城市公交车班次多、停站多,难以设置类似机场、火车站、地铁等的安检环节,所以,出于对乘客出行安全和公交车行车安全的考虑,上海、苏州等地都发布过规定,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等超标锂电池乘坐公交车。

  此次发布的规定同时明确,电动轮椅是可以上公交车的,这就既照顾到公共安全的需要,又体现了人性化的一面。当然,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上公交车,这只是筑牢安全防线的前提和基础,还需要在安全宣传教育上再多下些功夫。而对于人们的“最后一公里”需求,公共交通也不妨尽力优化,做好微循环服务,让公交站点更方便市民就近乘车。

  任何时候任何领域,安全都是第一位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必须以保证安全作为底线。以这一次新规施行为契机,每位市民都应该自觉遵守规则,争做文明乘车人,共同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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