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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休息权”应成为社会共识

2024-03-01 10:29:40

作者:龙敏飞


黎青 作

  今年全国两会在即,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提交了一份《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吕国泉解释道,离线休息权指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他建议,在劳动法立法层面引入离线休息权,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2月29日央广网)

  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极大地方便了劳动者,让居家办公、线上办公成为现实可能,很多劳动者因此实现了“家庭与工作兼顾”的美好愿景。但数字技术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一些现实困扰,比如“隐形加班”日益常态化。此前,一份《职场人加班现状调查报告2022》显示,84.7%职场人在下班后仍会关注工作相关信息,40.5%职场人加班后得不到任何形式的补偿。这般现实下,呵护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是劳动者的共同期盼。

  离线休息权得不到保障,不仅让劳动者身心俱疲,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对劳动者的精神状态来说,时刻在线的“紧张感”“焦虑感”,肯定会影响身心健康,而下班后频繁地处理工作事务,也会给家庭生活带来一定困扰。另一方面,这也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隐形加班”在举证和认定上存在极大困难,让不少劳动者困在工作系统中无法“脱身”,这是一个必须防范的恶性循环。

  保障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是应对信息时代的必须之举,也是提升劳动者生活品质、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应有之义。这方面,意识与行动也在积极跟进。2023年5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认定劳动者长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通过微信等工作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在2024年1月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回应网络时代“隐形加班”现象,将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实质性劳动认定为加班。这是可喜的进步,值得肯定,但这距离大众的期待依然有不小的差距。

  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需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一则,国家层面的立法应积极推进。要加大对信息时代劳动者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厘定时间边界、出台配套细节,让其有法可依。二则,要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监管部门来说,不仅要努力避免“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更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以形成更大的震慑力。三则,除了法律的刚性之外,治理的“柔性”也应发挥作用,要积极引导用人单位承担起社会责任,自觉主动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期待“建议离线休息权入法”获得制度回应,让劳动者的权益在信息时代也能无死角、全覆盖地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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