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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师“减负”,谨防“纸上谈兵”

2023-11-29 13:33:07

作者:熊丙奇

  编者按 近日,洛阳一地公布了减轻教师负担清单20条,减负事项30条,减负“五必须”“五严禁”,印发实施教师关爱工程的指导意见。此前,贵州省多地陆续发文,对给中小学教师减负作出具体规定,引发关注。减少非教育教学类工作任务,是中小学教师群体一直以来的心声与诉求。近年来,在政策护航之下,教师减负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破解之路依然漫长。本期评论聚焦“为教师减负”,共同思考如何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有效为教师减负。

  □熊丙奇

  2019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对中小学教师减负提出四方面共20条务实举措,并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意见》精神,列出具体减负清单,扎实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取得实效。从2020年起,全国多地公布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教育部门在谈到减负清单时均指出,清单是真正帮助中小学教师减轻负担的“尚方宝剑”,“让教师能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然而,出台减负清单只是梳理“该布置”与“不该布置”任务的第一步。调查显示,一些地方出台减负清单后,中小学教师依旧普遍反映工作压力大,一边是给教师减负,一边是教师的负担有增无减。有教师根据减负清单反映当地教师形式主义任务负担沉重、教师被要求做本职工作之外的事,比如代收保险费、催缴水费等。

  从现实看,我国中小学管理、办学、评价,存在管办评一体化的问题,行政部门既是管理者,又是办学者,还是评价者。在这一管理与评价体系之中,行政部门会以“管好”学校和教师为名,安排很多检查、考核任务;而由于考核评价教师的权力掌握在行政部门,行政部门还会把完成上级布置任务的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这就导致非教学任务进入校园布置给教师畅通无阻,教师即便认为这些任务干扰办学、分散精力也得完成,于是出现以形式主义方式应对的问题。

  如何让学校、教师有底气使用“尚方宝剑”?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这一意见围绕对学校管得太多、干扰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够等突出问题提出,要保证教育教学自主权、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这抓准了关键问题。而进一步需要解决的是,怎样建立用好学校自主权的办学制度。就保障教师教学自主权而言,学校要把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改革、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教育教学事务完全交给教师委员会负责。尤其是教师评价,必须实行教师专业共同评价,而非由行政部门主导评价,只有实行专业评价才能防止行政、利益因素影响教师评价,促进教师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在实行专业评价的办学氛围中,教师将有权拒绝负面清单中的任务。

  另外,还要让教育督导“长牙齿”。说到底,给教师减负,属于依法治教的范畴,行政部门管得太多、干扰学校办学,本质是没有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干扰了学校办学。对此,必须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督导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按照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明确的政府、学校、教师权责,构建健康的教育生态、有序的办学环境。各司其职办好教育,才能让教师减负摆脱纸面减负,真正产生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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