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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供给侧思维”解决城市停车难题

2023-11-09 11:13:40

作者:丁慎毅

  近日,上海浦东居民胡女士反映:她经常将私家车停在小区外面路边的停车位上,以为是免费停车,但8个月后却发现自己欠交停车费6000多元。在此期间,她从未接到相关的停车费催交电话或者提示短信。《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采访发现,不少人在路边停车场收费问题上都吃过亏。(11月8日《法治日报》)

  城市停车已成为现代都市生活的一大难题,在停车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自然容易产生恶意牟利空间,让依法收费成了违法骗费。解决这一难题,还得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维出发,矫正要素配置的扭曲,扩大有效供给。

  从车位供给上来说,需要各地摸清当地的停车资源底数,采取多种措施盘活路边停车资源。同时,鼓励公共停车设施向周边居民有偿错时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快推进智慧停车,通过停车软件为市民提供停车地图,并明确标注各停车场计费价格。市民可以根据所需,在距离和价位上选择适当的停车地点。

  从制度供给上来说,正如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錞所说,将国有土地用于停车,实际上是在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需要通过使用者付费来收回成本,这种收费法律上应当定性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文件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接受社会监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可以看出,当前的制度供给在理论上没有问题,关键是一些地方缺乏制度落实的细则。

  今年5月,广西南宁“道路停车收费太贵”一事在当地引起热议。6月21日,南宁市召开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优化停车收费方案,受到市民肯定。由此可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最好的亲民环境。

  据报道,广东省《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从《意见》规定看,对具有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停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而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上海胡女士反映天价停车费后,上海市交通委也正在对《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梳理相关问题和立法需求,以便提出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

  从监管供给来说,停车费不仅要物价部门管价格,更要多个部门管方式。这就需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通过“吹哨”“分哨”“办哨”“评哨”的合理安排,确保停车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只有这样,车主才不会再抱怨“合规但并不一定合理”。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因为停车场收费太高,市民乱停车以及带来的剐蹭纠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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