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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险的责任尽头不该只有代金券

2023-10-27 13:27:40

作者:李英锋

  □李英锋

  “在机场等了一晚上,最后收到的‘赔礼’竟是几张一时半会儿用不上的代金券。”飞机晚点后,沈女士原本庆幸买了航班延误险,可以获得赔付,没想到平台只赔偿了代金券。不少消费者近日反映,在平台购买航班延误险后,如发生航班延误的情况,平台只赔付几张代金券,且设置使用期限。尽管并不认同这种赔付方式,但考虑到维权成本太大,多数人不会主动向平台主张权利,只能自认倒霉。(10月26日《法治日报》)

  航班延误本已让消费者堵心,一部分航班延误险产品则让消费者更加堵心。代金券理赔与现金理赔的效果相去甚远,大大限制了消费者对理赔权益的使用范围,让消费者的理赔权益严重缩水,犹如鸡肋。

  实际上,一些平台带有明显隐瞒、误导嫌疑的操作,一开始就为航班延误险的代金券理赔方式做好了“铺垫”。相关订票平台在搭售航班延误险时,并不在最初的付款页面显示具体赔付标准和内容,消费者只有进一步点击航班延误险说明和相关规则后,才能看到赔付标准,而在赔付界面,仅简单显示人民币符号加阿拉伯数字。按照消费者的惯常理解,这一组合传递的信息就是航班延误后理赔现金40元,消费者很容易在误解状态下稀里糊涂地下单。

  航班延误险投保合同属于格式合同,应该受到格式合同法则的调整约束。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订票平台和保险公司未就航班延误险的理赔方式向消费者尽到显著提示、明确说明、提前告知义务,甚至利用相关符号数字组合误导消费者,背离了全面、真实、准确宣传的法律责任,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退一步讲,即便订票平台或保险公司履行了显著提示或说明、告知义务,因为代金券理赔明显限制压缩了消费者的理赔权益,减轻了平台或保险公司的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也具有霸王条款的性质,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缺乏法律效力。

  航班延误险只赔代金券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延误”,对这种侵权行为,不能指望订票平台或保险企业通过自律完成整改,保险监管、市场监管、消协、相关行业协会等有必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航班延误险等险种的管理规则,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针对核查属实的问题线索,以立案查处、责令整改、曝光警示等方式进行干预,倒逼订票平台、保险企业增强自律意识,规范营销行为,保障合同内容的公平合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也应针对霸王条款、误导宣传、代金券理赔等侵权行为增强维权意识,拿起投诉举报、起诉等法律武器积极维权,向订票平台或保险企业传递反制监督压力。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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