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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孩子网瘾,需达成“成年人共识”

2023-10-26 14:33:06

作者:熊丙奇

  □熊丙奇

  编者按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关乎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成长成才的大事。整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乱象,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既是相关部门的工作重点,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期待。本期评论聚焦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共同探讨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清朗网络天空的法治路径。

  2020年修订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网络保护,要求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制订、实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是对相关法律在网络保护领域的进一步落实。

  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人,其中,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人。网络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拓宽了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空间,另一方面也带来一系列问题,包括沉迷网络、个人信息被滥采滥用、遭遇网络欺凌等。针对网络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亟须形成全社会的合力。

  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之前的法律规定,存在不清晰、不明确的问题,有原则性的要求,但无具体的“操作指南”。比如对于防止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怎么具体落实呢?缺乏细则。

  《条例》则加以细化,在这一规定基础上,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渠道,提供便利未成年人设置屏蔽陌生用户、本人发布信息可见范围、禁止转载或者评论本人发布信息、禁止向本人发送信息等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网络产品与服务是否尽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对照《条例》,一目了然。这既便于监管部门监管网络产品与服务平台,也可指导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孩子上网。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政府保护,这些保护需要形成合力。具体而言,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也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司法、政府各司其职,网络保护不能只是网络平台的事。比如有些家长,把孩子沉迷网络的责任,推给网络平台没有建立防沉迷系统、未成年人模式形同虚设,这当然是一方面原因,但家长(监护人)监护、引导孩子形成健康的上网习惯,也十分重要。

  另外,对于学生沉迷网络,有的学校是让家长把孩子带回去“戒除”网瘾,而家长不知道怎么矫正,就病急乱投医找没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导致孩子网瘾没有戒掉,还进一步遭到伤害。矫正有网瘾问题的孩子,不能让家长独自面对,需要学校、社区、社会公益机构共同参与,在成年人群体先达成强大共识。(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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