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双休日”的言论是“任性”也是“法盲”
2023-09-28 09:35:25
作者:孔德淇

黎青/绘
□孔德淇
近日,多张工作群内的聊天截图引发关注。网传江西某国企建筑设计院院长温某在工作群的发言,因员工在周六有半天未看到消息,称“我个人真的特别讨厌那种,一到周末就非工作状态”“工资是按月给的,不是按22天给的”,并称个人初步决定明年开始实行周六周日工作制度。随后,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情况通报称,温某在设计研究院工作群内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9月27日中新社网)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权益,强制要求周末加班属于违法行为。在该事件中,聊天群记录显然不止于言论不当那么简单,更违反了劳动法,暴露了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对员工权利的藐视。何况,这还是一家地方国有企业,更应该遵守国家工时制度,尊重员工的休息权益。倘若涉事企业把相关言论纳入规章制度,并付诸落实,无疑与法律法规和舆论呼声相抵牾,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纠正。
或许在一些人看来,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休息时间,回复领导信息是员工义务。殊不知,随着工作方式的变化,劳动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办公场所,利用社交媒体开展工作也变得常见,不能仅因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工作来否定加班。涉事企业要求员工周末电话微信保持畅通,收到工作消息及时回复,明显占用了劳动者休息时间。倘若劳动者提供了实质性的工作内容,应该被认定为加班,可主张双倍劳动报酬。
事实上,过度的加班已不适用于当下企业管理方式。研究表明,长时间的过度加班不仅损害员工的健康,对企业的回报也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下降,往往导致“摸鱼式加班”和“无效加班”,对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
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理应增强法律意识,不仅要正确理解劳动法规定,还要将其付诸实践,确保员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员工权益保护,并主动修改内部管理规定,限制加班时长,从而改变“主动要求员工加班”的做法。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显示出现代化企业及其管理者对员工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在提升。
坚决捍卫员工的休息权,是现代化企业的题中应有之义。企业的发展应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改善工作环境,来实现可持续发展,而不是以牺牲员工权益为代价。说到底,只有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进行制度设计,才能打造健康和谐的劳动关系,达到企业和员工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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