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举报渠道 严打网络侵权行为
2023-09-18 07:22:25
作者:舒圣祥
建立线上网络暴力信息举报专区,从严处置首发、首转、多发、煽动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账号,重点处置丑化污损他人肖像侵犯他人名誉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及相关账号……近日,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些重点举措都将更好地保障网民网络合法权益。(9月17日中国青年网)
互联网在我们的公共生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已经成为现代人的一种基本生活方式。然而,跟随互联网走到我们身边的,除了那些美好,也有不少丑恶。针对个人的信息泄露和网络暴力,针对企业的舆论操控和敲诈勒索,各类网络侵权现象近年来屡见不鲜。网络平台原本应该是一个自由、平等、开放的公共舆论空间,现在却时常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和控制以便达到其非法目的。
网络水军并非新鲜词汇,对某些人来说,可能就是一份发帖回帖的工作、是明码标价的交易。极端的个案是,某网民购买了标价500元的10万微博“僵尸粉”、160元的2万点赞数和100元的1万转发数,编造女儿被班主任“体罚吐血”的耸人听闻情节,并附上用化妆品兑水染的“血衣”照片,结果爬到当日热搜第一,话题阅读量近6亿。换言之,只要760元就能推动一次可怕的网暴,就能让一个人莫名其妙遭受6亿人次的咒骂。
针对企业的网络侵权行为往往是标的额更大地“生意”,特别是那些拟上市的企业、正在准备重大事项的企业,以及经不起折腾的小微企业等等。一些互联网黑灰产业公司,依托社交群组招募人员、分发任务,控制着大批量注册的“僵尸号”和“真人号”。一方面从竞争对手处接单,另一方面主动勒索相关企业,通过捏造事实、主观臆断、歪曲解读、恶意关联、蓄意炒作、翻炒旧闻等方式,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降低公众对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社会评价。还有一些网红以探店名义经常去饭店吃霸王餐,否则就给差评让老板吃亏更多。
对于层出不穷的网络侵权行为,一方面要加大司法打击力度,通过依法论罪提高违法成本,另一方面也要畅通举报渠道,让网络侵权者无处遁形。此番指导意见,强调重点受理处置泄露公民家庭住址、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丑化污损他人肖像、侮辱谩骂、诋毁诽谤、造谣抹黑侵犯他人名誉的举报线索,以及以吸睛引流、增粉养号、恶性竞争、不当盈利为目的,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的虚假不实信息。严格落实到位,将对网络侵权行为实施者构成有效的震慑。
强化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为受害者提供便捷化的举报渠道,关键还要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平台要担负起治理责任。比如,很多高度组织化的网络侵权行为都是通过社交群组进行组织和运作,挤压商业水军群组生存空间,需要互联网平台更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策略。再比如,对于买粉丝、买点赞、买转发之类的行为,平台要有责任意识和治理机制,不能简单将其视为一种商业模式。对于网络侵权行为中的“避风港规则”,要通过审查侵权行为性质、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明知侵权等因素,准确予以认定。
网络侵权信息有便捷通畅的渠道可以举报,只是一个开始。在此之外,还要提升网络暴力信息溯源能力,依法追究网络暴力实施者法律责任,提高网络暴力违法成本,从源头上遏制网络暴力乱象。同时,要进一步整治网络水军,斩断黑灰产业链,铲除其滋生土壤,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当然,作为网络上的“围观者”,我们看待网络热点事件也应该更加理性客观,避免被人愚弄和利用。网络空间不容掺假注水,网络舆论不容随意操控。严打网络侵权行为,受益的将是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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