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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10多次检查”,都检查的啥?

2023-09-05 10:36:41

作者:郭元鹏

  8月30日,宁波市江北区举行2023年上半年度重要情况通报会暨助力三个“一号工程”专题问政会,100多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参加,现场“麻辣”问政,政府部门负责人诚恳回答。这些“麻辣味”十足的提问中,有一条是:“企业有时一个月要接受10多次检查,对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9月4日《宁波日报》)

  一个月的时间里,一家企业要接受10多次检查,平均两三天就有一次,暂且不说这样的检查次数会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即便只是迎来送往,象征性地“握握手”“见见面”“说说话”,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是少不了的。企业家频繁应对检查,哪有时间静下心来抓生产、谋发展、求创新?

  在上述报道里,既没有说“是谁检查的”,也没有说“检查的是什么”。倒不是反对检查,而是凡事过犹不及,检查不顾实际、过多过滥,好心也会办坏事。我们必须遵循“无事不扰”的原则。假如,检查是有法可依的,检查是必不可少的,那该检查的就得检查。可是假如,检查是“为了检查而检查”,甚至是故意找企业的茬呢?

  因此,对于企业反映的“一个月接受了10多次检查”的情况,还需要监管部门调查清楚:其一,到底是什么部门去检查的?其二,到底检查了什么?检查出了什么问题?其三,如此频繁的检查,到底是必须的还是无关紧要的?

  既不能让“有事不问”抵消了法律的尊严,也不能让“无事不扰”成为一句空谈。那就必须进行深入调查,“企业一个月被检查10多次”,检查的什么得说清楚,不能不明不白。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意见》指出,要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清理调整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抓紧制定规范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政策文件,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不难看出,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

  当前,经济运行面临一些问题,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我们要积极运用改革创新办法,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而这一切都离不开“无事不扰”的承诺。眼下正是企业“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政府部门理当“无事不扰,有求必应”,让企业“休养生息”。而且,这不应只是应急之举、权宜之计,更应该成为一种惯例、一种常态。“一个月10多次检查”,都检查的啥?这得说清楚、讲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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