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纸币的板子,不能只打在收费员身上
2023-08-07 14:58:18
作者:史洪举

近日,一段浦东某停车场收费人员撕毁人民币的视频引发关注。经公安机关查证,8月4日,浦东某医院停车场收费人员顾某某(女,48岁)因拒收一张5角人民币纸币与小客车驾驶员发生口角,其间顾某某将该纸币撕毁。记者注意到,央行曾对多起拒收人民币现金的案例进行处罚,并表示5角纸币仍可流通。(8月5日极目新闻)
收费员的违法行为受到了处罚,网民的视频举报得到了回应,该事件到此似乎完美了结。然而,如果仔细深究的话,这一事件并不算圆满。相关部门有必要考虑收费员不愿收取5角纸币的深层原因,并进一步完善举措,确保人民币得以有效流通,消费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毋庸置疑,无论任何理由拒收人民币都是错误的,撕毁人民币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该收费员进行处罚完全有理有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然撕毁人民币系个人行为,该收费员已经受到处罚,但拒收人民币背后,不排除上级不让收、公司不愿收的原因。因此,严惩“法盲”收费员之后,其不收取5角纸币背后的动机和原因更值得进一步思考。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现实中很多经营场所只有电子支付渠道,一些企业甚至没有相应的点钞和押运机制。因此,这些企业为了有效节省管理成本,一刀切地要求收费员不再接收纸币,尤其不再接收1角、5角等不容易流通、储存、兑换的纸币、硬币。还有一些市场上的小摊小贩由于怕麻烦,也不再收取小额人民币,只接收扫码支付。久而久之,在大部分人的印象和观念中,1角、5角纸币、硬币已经不受待见,甚至不少人误以为第四套人民币的1角、5角纸币已经不再流通。
作为经营者,不得以面额较小,难以保管、不易流通等理由拒收小面值人民币的规则理当再次重申。但落实这一法定义务,经营者应当主动作为,不该由基层收费人员来承担一切成本和风险。在电子支付已经成为主流支付模式,拒收纸币现象较为普遍的背景下,处罚不是解决问题手段,应成为促进问题有效解决的契机。有关部门理应既强化宣传引导,让所有经营者都认识到拒收人民币系违法行为,让消费者手中的小额零钱能够流通并发挥作用。同时还要构建良好的小额零钱兑换、储存、流通机制,确保经营者储存的大量小额零钱能够及时兑换、流通,进而有效解决小额人民币流通难,不易支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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