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社会 > 正文

“标多给少”藏着诚信大课题

2023-07-07 14:16:24

作者:木须虫

  □木须虫

  “标注150个,收货一数只有86个。”近日,北京市民李女士在社交平台吐槽称,她无意间用“数垃圾袋打发时间”,却发现了“货不对板”的秘密,商家宣称150个垃圾袋,实际到手缩水近一半。生活中,定量包装商品数量、质量不达标,究竟是商家利用买家不会刻意计数的心理而故意漏发商品产生的个例,还是电商平台存在的普遍现象?(7月6日《法治日报》)

  偷秤之类短斤少两、数量不足的消费“怪象”是由来已久的市场顽疾,除了商家诚信缺失之外,在称量计量上玩手脚,行为很隐蔽,难以发现,消费者难较真,也无形中助涨了这一不良风气。同时,短斤缺两还是转嫁市场价格竞争压力的方式,特别是电商“唯低价”竞争,定量包装商品重量或数量“多标少给”,明廉价暗暴利,必然导致“守信吃亏”的负激励效应,最终形成电商行业司空见惯的潜规则。

  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实生活中,考虑到测量设备不够准确、测量方法不够完善、测量操作人员业务能力不一以及天气、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允许定量包装商品有些微“斤两不足”,但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短缺量。很明显,无论是线下商品零售,还是线上电子商务,短斤缺两、“标多给少”的小伎俩,其实更是市场诚信、规范竞争的大课题。

  市场诚信不能奢望道德自律,没有法律对底线的维护,在利益的冲击之下,底线便会溃之千里。因此,治理起来,别总是限于让消费者打起精神,更须从健全法规、完善监管、撑腰维权、信用制约等多个角度开方下药,给这类行为设围栏、划红线,通过综合治理,推动交易称量计量市场规则重构与秩序再建。

  首先,明确商品零售短斤缺两、定量包装商品“标多给少”行为消费欺诈的属性,分类确立认定标准,相应提高行政处罚、消费索赔等标准,同时建立累加处罚制度,让商家有“肉疼感”的震慑力。

  其次,加强商品交易称量计量销售管理,完善交易商品称量计量规范、误差标准,将商品特别是定量包装商品的称量计量纳入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开展常态的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建立以投诉为核心的快速调查处理机制,集监管、执法和维权一体,及时查处消费者反映的短斤缺两、“标多给少”的商家,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督促兑现消费侵权赔偿,形成震慑力。

  最后,强化网络平台等市场搭建者,对线上商家以及进驻商户经营诚信管理责任,将短斤缺两、“标多给少”行为纳入管理内容,指导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健全市场逐出机制,对有短斤缺两、“标多给少”不良记录,构成市场失信的商家,由平台或市场在一定的期限内禁止其从事相关经营。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舜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