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营商环境的“小过重罚”何时休?
2023-06-15 09:26:59
作者:丁慎毅
“小过重罚”,已经不是新闻。这些年,类似新闻已被媒体曝光多起。2021年3月,广西某超市一款农香螺柳州螺蛳粉霉菌项目不合格。商家销售货值金额64元,获利仅6元,但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6元,被罚款6万元;2022年8月,陕西榆林商贩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
2022年7月下旬,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三个一律取消”:凡是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一律取消;凡是罚款事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违“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或者有失公允、过罚不当的,一律取消或调整;凡是罚款事项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规范或管理的,一律取消。
在这样的背景下,闽侯市场监管部门仍然开出天价罚单,是未曾听过此前舆论对“小过重罚”的质疑?还是不清楚我国已经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
这是信息互通有无的时代,而不是闭门造车的时代。作为政府部门,本来就应该多吸取经验教训,提升自己的水平。当多地都在对“小过重罚”说“不”的时候,闽侯市场监管部门我行我素,“屡败屡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及加处罚款,这怎能不让人对当地的营商环境担心?
营商环境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老百姓的就业“饭碗”。想提升本地营商环境,既要借鉴他地成功经验,也要及时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遗憾的是,梳理媒体报道,往往是一个地方某件事引发舆情关注,过一段时间,同样的错误又“野火烧不尽”。不得不说,一些地方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还需要更高的境界、眼界,各地既要用好望远镜,放宽视野,汲取经验,也要用好显微镜,从细节入手,避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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