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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互联网保险“套路”,亟须强化退出机制

2023-05-16 13:36:36

作者:冯海宁


黎青 作

  □冯海宁

  近年来,伴随互联网信息技术和金融科技的发展,互联网保险行业蓬勃发展。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互联网保险产品玩“文字游戏”升级保费、设置免赔额高门槛、投保容易赔付难等套路屡遭诟病。不少消费者“吐槽”:看似以极低的保费为自己配足了保险保障,但等到理赔时才发现“保了个寂寞”。(5月15日《工人日报》)

  互联网保险,对开展这一业务的所有险企而言,是一个共享的“大品牌”。这个“大品牌”形象好、公信力高,有助于所有险企分享“蛋糕”。反之,如果部分险企为了一己私利坑害消费者,不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且还会影响整个互联网保险信誉。比如有消费者一旦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就可能对整个互联网保险都产生怀疑。

  从现实情况看,部分险企正在干“损人利己”的事情,比如在产品宣传上声称“花多少赔多少”“超过1万元都赔”,很有诱惑力,但在理赔时设置了很高门槛,消费者要想获得理赔难上加难。再比如,有险企发布“霸屏广告”让人误点击,部分消费者“被保险”,莫名其妙遭扣费。各类侵权投诉不少,互联网保险面临信任危机。

  其中,“低进高出”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即前端是低门槛的产品营销,主打保费低、保障高、投保简单方便;而后端却仍是高门槛的传统型理赔模式。这很容易误导消费者投保,但理赔却遭遇高门槛,“保了个寂寞”形象地概括了消费者的心情和这类保险产品的套路。这说明部分互联网保险产品设计和监管与公众期待有距离。

  按说,互联网保险产品从投保到理赔,都要便民利民。但部分险企只是投保便民,理赔却在“坑”民。当消费者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难以获得理赔时,不但对涉事险企印象变坏,还对其他互联网保险产品很难信任。险企要想做大互联网保险“蛋糕”,须端正思想在理赔端植入互联网思维。行业监管者也要有效破解“低进高出”模式。

  针对互联网保险投诉增加,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完善治理措施,不但量身制定修订《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而且多次发布相关投诉数据、风险提示和整改措施。今年银保监会又下发《关于开展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划出十道违规“红线”。也有企业因互联网保险业务违规被罚。

  要想维护好互联网保险这个“大品牌”的形象与信誉,从险企到保险代理企业再到相关平台,都应该加强自律,抵制各种套路,向损害行业形象信誉的行为说“不”。行业协会要针对互联网保险存在的问题,对行业企业加强正确引导。消费者则要擦亮眼睛。行业监管者应以问题为导向,系统重塑互联网保险产品信誉。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任何一个行业都要重视自身信誉,特别是金融行业中的保险和银行机构,更要将信誉视为生命。要意识到,“保了个寂寞”是对部分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形象评价,但对涉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险企则是一种警醒:当消费者“保了个寂寞”,还会信任互联网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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