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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扫码消费”变成“扫码烦”

2023-03-20 09:37:53

作者:江德斌


黎青 作

  □江德斌

  停车缴费、点餐、购物……如今,扫码支付代替人工服务已然成为一种日常,但这种本该“提高效率”“便捷快速”的消费方式,却因为部分场所设置的通过关注公众号来缴费、被迫授权个人信息、日常频繁推送广告等情况,给不少消费者带来困扰。立足方便的“二维码”,却成“拦路码”,这种现象值得关注。(3月18日新华社)

  二维码支付作为一种便捷的支付方式,本意是提高消费效率和便利性,降低经营成本,但是一些商家为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或者推销广告,滥用二维码支付,采用“扫码消费”先要“扫码关注”的强制模式,给消费者带来诸多不便甚至困扰。当“扫码消费”变成“扫码烦”后,意味着偏离了便利支付轨道,会令消费者产生抵触心理,进而影响商家的日常经营,实则得不偿失。

  “扫码消费”之所以能够迅速普及开来,原因就是扫码支付适应了网络时代的消费便利需求,体现了“去繁就简”的竞争优势。随着商业文明的发展,消费者愈发重视保护隐私信息,提升消费体验,强制消费、强迫关注等做法,非但不能增进消费益处,还将带来诸多麻烦,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所以,当商家为了收集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数据,将二维码变成导流工具,强制消费者“扫码关注”,就又回到了流程复杂繁琐的老路,一步步叠床架屋,实际上在重蹈覆辙,如果不做出改变的话,或将引发消费者的逃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提出,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中国消费者协会发文明确,强制扫码点餐、强制关注公众号或授权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见,“扫码消费”变成“扫码关注”属于违规行为,商家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商业伦理道德,尊重消费者的意愿,保障消费者隐私权和知情权。

  自由交易、双向选择是市场经济的规则,消费者有权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为了避免“扫码烦”情况的发生,消费者在扫描二维码前,应先了解一下该商家是否存在强制关注的规定,如果有则可以“用脚投票”,并依法投诉维权。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商家的监管力度,加强巡查检查,对违规商家施以惩罚,遏制“扫码烦”乱象,让“扫码消费”回归自由便利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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