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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新年好”收10元,服务费不应“糊涂”收

2023-02-08 09: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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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东中山一女子吐槽,2月2日(正月十二)她去餐馆吃饭结账时,发现账单上出现“新年好”一项,显示此项问候服务收费10元。2月7日,涉事餐馆回应称,春节人员工资三倍,每桌只加收10元服务费,已是“良心价”。(2月7日极目新闻)

  面对质疑,涉事餐馆表示,每桌只加收10块钱的服务费,已经算是“良心价”了。事实上,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加班工资。而且餐馆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餐馆加收服务费的时间,是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初八,但是当事消费者去吃饭的时间,已经是正月十二了,还在加收服务费,这妥当吗?

  进一步说,即便商家自行规定到了正月十二,乃至整个正月里都要加收服务费,但是商家也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应该明码标价提前告示,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取得消费者的理解和同意才能收取,而不是进门时问候一句“新年好”,消费者吃完饭才发现,原来这句问候是收费的。

  客观而言,春节期间,员工工资、食材价格有所上涨,市场经济调节下,餐馆相应提高餐饮价格或增加一定的服务费,这是可以理解的。服务费不应“糊涂”收,饭店如果需要加收额外的服务费等其他费用,应当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不得隐瞒服务的真实情况。如果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服务费,就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每年过年,很多行业都会出现“春节价格”,这个多数消费者也能够理解。但是“春节价格”不能总是来得早,去得迟,甚至让一些商家在尝到甜头以后,产生了心理依赖,都过完年十几天了,还舍不得恢复到正常价格。这样的短视行为,不但可能会招致监管部门的处罚,一旦被在网络上曝光,对商家自身的形象、信誉,都会带来严重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春节假期,各个行业的消费领域都开始强势复苏,同时一些市场不规范行为也开始多起来,包括欺客宰客、缺斤少两、强迫消费等等。越是购物、文旅消费需求旺盛,相关部门就该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价格基本平稳,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好来之不易的消费“春天”。(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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