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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人员成“励志网红”值得商榷

2023-01-18 10:14:41

作者:赵晓昕


黎青/绘

  不知从何时起,打开抖音、快手搜索“刑满释放”,便会看到许多自述刑满释放的博主,用短视频或者直播进行分享和创作,俨然成了一条“浪子回头励志网红”的新赛道。然而,这样的“励志网红”问题不断。近日,小红书平台账号“天郎哥哥”晒出自己的《释放证明书》并写道:“我不会接受别人对我的施舍……重获新生……希望大家关注我。”得到很多网友支持。但很快,有网友发现并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引发众怒。(1月17日《成都商报》)

  客观来说,刑满释放人员如果能够改过自新,通过个人努力好好生活,于个人于社会都非常有意义。同时,法律并未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要求刑事犯罪前科人员不得从事直播带货等。有不少网友认为,曾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在从事未被禁止的职业时不应受到歧视对待,这种包容与接纳,也是“浪子回头励志网红”能够成为新流量赛道的原因之一。

  但需要强调的是,与其他职业相比,网络主播这一职业显然带有一定的特殊性:主播是一个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其在社会公众面前的一言一行都在传递着相应的价值观;且直播间受众包含大量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的青少年,思想、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过程中,对事物的好坏、人们的行为语言,他们往往不能辨别正确与否。

  一些主播之所以出镜直播,并非是真心忏悔自己曾犯下的错误,以此警醒他人,而是肆意利用“刑满释放”的人设进行牟利,在聚光灯下“卖惨”,转身便利用“流量密码”带货。更有人添油加醋讲解获刑经历和监狱内容,满足围观群众的猎奇心理和窥私欲。那么,这样博流量的手段不仅消解了法律的严肃性,更向围观群众传递了错误的价值观,极易误导青少年。

  此外,一些曾犯有强迫卖淫、性侵等重罪的人,摇身一变成为“励志网红”出现在公众面前,甚至带货女性用品,无疑是荒谬又刺眼的。他们“坎坷”的命运背后,或许存在更为不幸的受害者,赞美这种以赚流量为底色的“洗心革面”,极大可能令昔日的受害者遭受二次伤害。

  2022年4月,国家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对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因此,即便缺少刚性法律的约束,考虑到直播行业的特殊性,相关平台也应当加强审核,对于炫耀犯罪或服刑经历、利用犯罪行为或监狱内部消息进行恶意炒作等不当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相关账号直播、带货权限予以封禁,对相关不当信息予以删除。多年前,曾因“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语录走红的刑满释放人员周某,在出狱当天就有网红经纪公司找到他签约。以此为鉴,若有MCN公司故技重施,刻意包装“刑满释放”人员并以此牟利,相关部门也应当及时出手制止。

  回归社会的路需要自食其力、一步步脚踏实地走出来,凭本事吃饭才能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对刑满释放人员多些包容、给个机会,并不意味着要无底线包容其炒作、消费受害者的行为。想象中的“浪子回头金不换”,只不过是“浪子回头只为金”,在这种情况下,部分网友的支持并非是在帮助他们重获新生,而是在助长他们走上无底线“博流量”的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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