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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网络欺凌 学校不是“方外之人”

2022-12-20 11:12:18

作者:黄齐超

  “他们不但嘲笑我的长相,还把我的照片传到网上,做成表情包。现在我一去饭堂就会被大家认出来……”来自江苏省徐州市的初二学生袅袅哭诉道,她已经被网络欺凌近一年时间了,身心都受到巨创。起初,她在线下被欺凌,书本被同学用笔画了一道又一道;后来,她的QQ被同学们添加好友,一旦通过便迎来各种嘲笑讽刺。(详见今日本报14版)

  网络欺凌被称为“看不见的拳头”,其危害之巨大,毋庸赘言。如果压抑的心理长期得不到疏解,甚至会导致受害的未成年人产生自杀念头。由此可见,我们必须重视网络欺凌的危害,并积极的防范与干预。

  很多人认为,预防网络欺凌、救济受害学生,需要家庭、学校、公安机构和网络运营者共同发力,为未成年人打造一张安全防护网。这样说当然没有错,不过,在笔者看来,虽然网络欺凌一般都不发生校园内,但学校不是“方外之人”,反而应成为防范网络欺凌的主力军。

  事实上,保护孩子免遭网络欺凌,也是学校的责任之一。新闻中提到的初二学生袅袅,在遭遇网络欺凌后,开始厌食、抑郁,成绩直线下降。她把遭遇网络欺凌告诉了父母和老师,但他们却认为这些只是成绩下降的借口,对她的责备越来越多。这从一个侧面表明,学校和家长都需要重视“看不见”的网络欺凌。

  首先,学校要做好预防网络欺凌“第一责任人”。事实上,网络欺凌也算是校园欺凌的一部分,学校可以将网络欺凌纳入校园欺凌的预防范畴。学校在进行“普法教育”时,向学生阐明网络欺凌的违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7条中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如果网络欺凌带来了不良后果,施害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班主任、老师要做学生免遭网络欺凌的“守门员”。班主任在召开“安全·法治”的主题班会时,既要强调欺凌的违法性,还要鼓励受害人不要害怕,敢于揭发网络欺凌、校园欺凌,让欺凌曝光出来。同时,教师可以传授学生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比如遭遇网络欺凌时,学会保留截图、留存证据等等。

  最后,学生遭遇校园欺凌、网络欺凌后,不敢告诉家长和老师,这就是一大“软肋”。那么,班主任、老师就应克服这一弊端,发挥家校沟通的优势。如果发现学生情绪低落,或者有遭遇校园欺凌、网络欺凌苗头时,教师就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或者进行家访,了解学生使用网络的情况,与家长一起引导孩子,做好网络欺凌的防范,为孩子织密全方位的保护网。(黄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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