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治理噪声污染须拧成一股绳
2022-12-06 09:10:42
作者:刘天放

黎青 作
日常生活中,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常会产生一些噪声,让不少人感到困扰。商场高音喇叭太响、楼下广场舞噪声扰民、楼上住户弹琴弹到很晚……近年来,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成为困扰不少居民的热点问题。(12月5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噪声投诉举报量持续居高不下。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的2022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受理的噪声投诉举报约401万件,其中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占57.9%。
我国对噪声污染的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亮点颇多,如强化了源头防控要求,明确了法律责任,完善了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职责的规定,加大了处罚力度,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增加防治对象等。然而,具体操作中却遇到了很大阻力。不少群众反映,有时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噪声问题,却有投诉无门之感。投诉无门,主要是多头管理弊端,这是噪声污染治理难的最大障碍。如报道中的吴先生,他连续多年向多个部门投诉,“管理部门互相推诿,有的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始终未能解决。
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了环保、公安、交通、文化、工商等部门环境噪声的监管职责,但由于分工不明晰,常出现职能交叉,造成监管盲区。此外,噪声源分散多发,也是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测困难的重要原因。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条,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根据需要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推进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公众“安静权益”,需要良法,更要善治。除了用法律加以规制和提高居民道德素养外,有效治理噪声污染须拧成一股绳。让噪声污染走出“治理乏力”的困局,加强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凝聚更多共识,形成治理合力尤为重要。(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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