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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庭医生服务走得更远、更惠民

2022-12-06 09:08:35

作者:罗志华

  12月1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干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是国内首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地方性法规。家庭医生由哪些人员担任?签订协议后居民可以获得哪些服务?能够享受医保报销的哪些优惠政策等,该法规都作了明确规定。(12月5日新华网)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立以来,已取得了巨大成效。国家卫健委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143.5万名家庭医生,组建了43.1万个团队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居民不仅在患急病时可迅速获得家庭医生团队的诊疗和转送,而且在慢病管理、日常用药、疾病预防、生活指导等方面,家庭医生也能给予居民服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家庭医生团队成员迅速转变成为防疫网格员,成为基层防疫的重要力量。

  这项改革成绩斐然,但也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在很多人看来,临时性举措再好,也容易出现变化。比如,当基层医务人员的人手不足时,或许会让团队成员将主要精力放在日常坐诊等服务,上门服务受到明显影响。家庭医生服务内容只要不严加约束,就可能被随意增减,家庭医生的待遇不确定,也将影响其工作积极性。凡此种种,都充满了变数,不利于长远发展。

  将临时性举措变成法规,能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注入确定性,促进其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立法方式得以固定,不仅如何签约有了蓝本,不得随意更改,而且既然已成法规,医务人员提供所约定的服务,就成为一种法定责任,家庭医生必然依法履职尽责。如此将大幅提升居民签约的积极性,医疗服务质量也将显著提升。

  首部家庭医生地方性法规具有示范意义,围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可以出台更多地方性法规。其实,在医疗的很多方面,这种方式还可得到更多运用。当一项举措形成广泛共识、探索出宝贵经验之后,均可尝试通过立法的方法,来巩固成效、推进工作。比如在分级诊疗、医生多点执业、医养结合等方面,很多地方都探索出了很好的经验,但有些好做法难以持续,往往最初坚持得很好,到后来就渐渐有所打折。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没有将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化解看病难和看病贵的一个不变的工作方向是,让优质医疗服务深入社区、走进基层,慢慢靠近民众,家庭称得上是这一方向的终点。送医上门,在家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是居民普遍的期待。通过立法等方式,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仅内容更全面、质量更高,而且也更可持续、更能赢得居民信赖,如此才能发挥好家庭医生的独特优势,让群众从中获得更大益处。(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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