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正文

食堂“禁止外包”应成为食品安全底线

2022-11-15 10:01:59

作者:

  黎青 作

  □木须虫

  近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11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农村学校食堂“禁止外包”并不是新规定,2012年教育部等十五部门下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就规定: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

  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在于学校食堂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具有公益性质,不能变成一种生意,更重要的是农村学生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农村学生,经济比较困难,餐饮消费能力较低,一旦食堂外包,逐利冲动便会蚕食原本就十分紧张的营养改善补贴经费,出现克扣伙食、短斤缺两现象,甚至以劣充好,诱发食品安全事故。

  国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制定实施办法,要求坚持食堂公益性质,重申食堂“禁止外包”原则,很有必要。

  这么多年来,农村学校食堂“禁止外包”之所以难以成为普遍遵循,总的来说,一是投入不足,二是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农村学校食堂办起来需要不菲的成本,包括设施配套,设备的购置更新、人员薪酬等。一些地方的学校选择外包,不仅转嫁负担,还省了管理的麻烦。同时,在一些农村学生规模较大的地方,农村学生供餐还是逐利的“唐僧肉”,导致出现食堂外包或者变相外包。

  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应成为一条食品安全底线。农村学校办好食堂,既要加大投入,也要加强监督,特别是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一方面除了要求各地管好用好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之外,也要细化农村学校食堂建设标准,对设施建设、更新给予补贴,将办餐人员薪酬等纳入预算保障;另一方面要健全抽查评价与监督投诉机制,将自上而下的监督与学生家长的监督结合起来,倒逼地方学校落实办餐责任,确保学生吃得营养吃得健康。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舜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