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接受无偿加班”或是一种侵权伏笔
2022-10-12 12:39:42
作者:张海英
能否接受无偿加班?这显然是一道违背常识和法律精神的面试题。从常识角度来说,员工加班付出了劳动,企业就应该支付报酬,因为员工加班是正常工作之外的付出,就应该通过拿加班费得到补偿。如果说企业与员工之间是平等交易,当一方通过加班来创造劳动价值,另一方就应该通过支付加班费购买这种价值,这才算公平。
再看法律,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规定很明确,企业岂能试探“无偿加班”?
该公司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只是调查,对面试结果没有影响。这种调查其实就是试探,如果应聘者接受无偿加班,这给企业提供了实行无偿加班的底气,不排除该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无偿加班”,继而作为让员工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的依据。
在现实中,部分企业为达到让员工接受无偿加班的目的,从一 开始即招聘环节就有目的性地筛选,为未来让员工服从无偿加班的管理埋下伏笔。换言之,企业招聘时通过这种有目的性的调查,一方面为今后节省加班费提前做好了铺垫、打好了基础。因为应聘者一旦接受无偿加班,今后就不能出尔反尔打自己的脸。企业也可以拿着员工接受无偿加班的合同或者承诺,让员工无法去反驳。其实,企业即便在劳动合同中写进“无偿加班”,因违反劳动法律规定也是无效的。
另一方面,通过这种调查很可能歧视不接受无偿加班的应聘者,即部分应聘者因为不接受无偿加班而在招聘中会被淘汰,会失去就业机会。因此,既要识破企业调查应聘者能否接受无偿加班的阴谋,也要从遏制损害就业公平和捍卫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两个角度,对这种涉嫌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以“杀一儆百”。
此外,该公司面试单上的其他问题,如“拖延工资,能否接受”“试用期不买社保是否接受”等也不符合法律精神,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逐一纠正。因此,有必要对该公司进行深入调查,若在现实中有触碰法律红线行为,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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