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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用语 让政务服务更有“温度”

2022-10-10 10:38:44

作者:何勇海

  黎青 作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时,应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接递文件资料时禁止出现“丢、扔、抛、甩”等行为;“我不是说过了吗”等用语则将被列为服务禁忌……北京市地方标准《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能力规范》近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10月9日《北京日报》)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是各级政府直接服务企业与群众的第一线。良好的政务服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而检验政务服务水平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是否高效和人性化,在于能否让企业、群众满意。

  近年来,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各地在“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上下功夫,政务服务窗口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但服务企业与群众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因此,北京继今年年初编制了《政务服务中心现场运行和管理规范》之后,日前又制定了《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能力规范》地方标准,以此满足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新期待、新需求。

  尤其是,对政务服务中禁止出现的行为和用语进行了明确,这是对服务人员“脸难看、话难听”言行的直接否定,十分必要。常言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当服务人员在接递文件资料时出现丢、扔、抛、甩等行为,口头交流时使用“不清楚”“急什么,没看我正忙着吗”“我不是说过了吗”等用语,无疑会寒了企业办事人员和群众的心,即使把事情最终办成,企业办事人员和群众的心里也被添了堵。而且,服务人员服务态度不端正、用语使用不规范,甚至在工作中耍性子、发脾气,会极大损害窗口形象和政府形象。

  如果说,政务服务马上办、一次办、上门办等,是得益于软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的改善,让政务服务有了“速度”,那么,服务态度、用语使用方面的问题更该改善,因为政务服务既要有“速度”,更要有“温度”。尤其是在解决企业、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上,只有热情服务、微笑服务、周到服务,才能真正给企业、群众营造一种温馨、暖心、贴心之感。政务服务既有“速度”又有“温度”,才能真正让“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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