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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普惠养老,推动养老服务入法

2022-09-22 10:45:35

作者:张西流

  迈入老龄化社会,意味着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增大、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20日在一场发布会上表示,健康老龄化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成本最低、效益最好的手段和途径,“健康老龄化简单讲就是维护老年人的内在能力,改善老年人的外部环境,延长老年人的健康预期寿命。”(9月21日中国新闻网)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亿人,占18.70%。另据测算,预计“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一股“银发浪潮”将席卷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给公共服务供给、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带来挑战。

  不可否认,家庭是法定养老主体和老年人养老的基本保障。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城乡群众生活方式的转变,全社会正面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问题。首先必须承认,养老不仅仅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社会责任、政府责任。为此,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系列养老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解决养老保障问题。

  之前推行的新农保政策,让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受益;同时,许多地方开始实行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津贴制度,改变了群众“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和养老传统;改善了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及高龄老年人的生活窘境。特别是,多地紧锣密鼓部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层面的“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也在加快落地。从改造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到提高老年人防范非法侵害能力;从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定位,到明晰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各地围绕重点难点,聚焦短板弱项,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然而,必须正视的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制定的条例也会有所差异,由此导致不同地区的老年人获得的优待政策也会出现差异。同时,由于目前尚未出台养老服务方面的专项法律,难以满足全国养老服务快速发展的法治需求。基于此,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呼吁推动养老服务专门立法,建立全国老年人基本优待制度,提高养老服务法治化水平;明确法律框架下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扶持优惠政策、养老服务监管和法律责任等,让全国养老服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换言之,“银发浪潮”席卷全国,亟须养老服务“乘风破浪”。首先,不妨采纳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养老服务法,通过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的养老服务发展原则,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地方政府应出台更多扶持政策,发展普惠养老;建立“医养结合”式养老院,让老人在养老院里可以看病。特别是,发展和支持居家养老、互助养老等模式,尽可能实现政府购买社工上门服务,扩大政府性服务的覆盖面,并与无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良性互动,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让更多空巢和独居老人得到及时照应和帮助。(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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