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充电桩落地“最后一公里”
2022-08-03 14:04:14
作者:余明辉
黎青 作
近日,南宁市蓝山上城小区的业主梁先生换了一辆新能源车,想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按照要求,梁先生报装申请需获得小区物管同意,但物管要求需要相邻车位的业主签字确认,而且是充电桩6米范围内的业主。但有些业主已不在此居住,他只找到了7位业主签字,因此迟迟没有获得物管同意。这个条件大概会涉及到10个业主。(8月2日《南国早报》)
根据《南宁市既有居民小区的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细则》规定,个人自用充电桩报装资料包括: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车位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证明、车位平面图,以及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的承诺书。其中,承诺书要求含有车主、充电设备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的三方签字,但并没有需要让相邻业主知晓并同意的要求。
事实上,像这次业主的遭遇只是小区物业不配合充电桩安装现象的一个缩影。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调查,截至2021年底,物业不配合是新能源汽车未装配充电桩的主要原因之一,在38.1万例调查中的占比达9.9%。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今年1月份发布的调查,在天津,新能源车主使用私人充电桩的比例只有29%。这其中原因,“无私家车位”及“社区物业不允许”所占比例较高,分别为51.2%和29%。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新阶段,今年一季度,我国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49.2万台,同比增长3.6倍,其中有公共桩8.5万台,私人桩40.7万台,同比分别增长1倍和5倍。然而,与不断发力提速的公共充电桩建设相比,家用充电桩“最后一公里”,显然仍是障碍重重。
应该看到,为打通充电桩进小区的“最
后一公里”,各地正在发力破解难题。如今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就要求物业等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支持,为居住社区建桩扫清障碍,并明确既有居住社区和新建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安装要求。政府相关意见的明确,为后续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依据。
期待相关管理部门能够从建设低碳社会、支持新能源推广利用的高度,积极介入,在小区业主等充电桩建设中,以国家的明确要求和精神为指导,对相关利益方的安装、充电安全、利益均衡等进行界定和强力引导,大力提升充电桩的安装和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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