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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教育是教会学生“自我管理”

2022-07-27 14:08:04

作者:何勇

  近日,一女生发文称,自己暑假期间在朋友圈发自拍被学校通报记处分,在网络引发网友热议。对此,辽宁省盘锦市教育局回应称:教育局没有此项规定,但是有的学校会有自己的规定,学校不让学生玩手机,让学生把注意力放在学习上,学校管理也没毛病。(7月26日长江云)

  不可否认,不论是在校学习期间,还是寒暑假期间,中小学生过度玩手机特别是沉迷网络,整天刷短视频、玩游戏等等,不仅会直接影响学习成绩,而且影响身体发育,不利于身心健康发展。为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家长、学校不能放任中小学生沉迷手机,必须加强管理,这也是广大家长一直以来的诉求。

  但是,高中生暑假在朋友圈发自拍被学校通报并记严重警告处分,在笔者看来,这不是学校对学生的严格管理,而是学校“越界”了。在当事学校制定的学生管理制度手册中,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只申请注册一个卡号并接受班级专项信息员监督,提倡学生间相互监督,并要求家长或学生每月上交通话、短信、流量使用情况详单,上交手机服务密码供监督检查等,这一举动也涉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制定了校纪校规,学生需要遵守,同时学校有权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给予处分,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从法律角度说,校规校纪是对该校学生在校期间行为的约束,学校和教师只能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学生暑假在家的日常行为不在学校的管理职责范围之中,对暑假在家玩手机的学生给予处分于法无据。况且,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高中生暑假在家适度使用手机,在朋友圈发自拍,属于情理之中的日常生活,而非需要“严肃处理”的事故。“三次违反制度即开除学籍”的校规本身违背了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在客观上并不利于学生心智和人格的成长。

  实际上,即使是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也不能想怎么处分就怎么处分,必须充分考虑到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情节轻重,在法律法规范围之内进行客观公正的处理。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只有“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换言之,即便高中生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玩手机,学校也不能直接给予通报并记严重警告的处分,更不可擅自开除学籍。

  禁止学生玩手机,学校的初衷应当是循循善诱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而试图以顶格处罚产生威慑作用,“一刀切”的做法无疑暴露了管理思维上的草率。教育局应当督促、责令学校纠正对学生作出的错误处分,变急功近利式教育为春风化雨式教育,方能引导学生学会自律与自我管理,真正摆脱手机和网络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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