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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偶像走红,也得谨防“翻车”

2022-05-10 13:38:54

作者:李英锋

  近段时间,虚拟偶像成为品牌营销的新宠。不少企业启用虚拟偶像作为代言人以抢占先机,抖音、小红书等平台上也涌起虚拟网红博主带货、种草热潮。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在技术的推动下,虚拟和现实的交互更加逼真,这也使得虚拟经济迅速增长,对品牌的吸引力越来越大。(5月9日《工人日报》)

  一边是明星、艺人等现实偶像代言热度不减,一边是虚拟偶像成为代言的新势力,市场营销正在进入“双轨代言”的新阶段。虚拟偶像代言创新了营销载体和场景,丰富了企业营销的手段,给消费者带来了新的体验,也推动了虚拟经济的发展。

  显然,与签约明星艺人相比,企业在打造虚拟偶像的人物设定、故事背景等个性化因素时,拥有更多主动权、选择权。同时,虚拟偶像代言还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安全性等特点,有利于企业系统性的品牌培育和形象建设,而与之相比,不少现实偶像则可能因种种原因无法长时间陪伴一个品牌,还可能因违法、失德等问题“翻车”,给企业品牌带来负面影响。

  不过,市场是挑剔的,虚拟偶像代言并非一服就灵、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只有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市场环境中遇到合适的机遇,才能产生良好的营销效果。此外,打造、培育虚拟偶像需要时间、需要成本、需要耐心,企业使用虚拟偶像代言时,也应该算好成本账和风险账。虚拟偶像的成功离不开企业的策划与推广,如何让虚拟偶像贴合企业的品牌和形象,贴合营销 需求,如何实现企业品牌受众群体与虚拟偶像受众群体的统一,也是企业应该重点考量的问题。

  显然,企业应根据市场营销需求,做好市场调研,科学制定虚拟偶像代言的策略和方案,理性精准地选择、打造适合的虚拟偶像,不能盲目地赶时髦、随大流,更应该守住底线和边界,符合市场和法律双重伦理,谨防“翻车”。

  虚拟偶像虽然是虚拟的,但其仍然生存在现实的法治语境中,所应履行的法律义务、所应遵守的法律底线都是现实的。现实中的明星艺人从事代言活动,需要遵守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需要对被代言企业的经营资质以及产品、服务质量等进行验证,应承担基于自己的消费体验推荐或证明的义务等。在虚拟偶像代言的场景中,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会出现变化,比如,虚拟偶像无法查验企业资质,无法对企业产品或服务进行亲身体验,但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全面、真实、准确宣传的法律规则和底线。而使用虚拟偶像代言的企业必须要严格遵守这些法律规则和底线,确保广告宣传真实、合法、健康。当然,立法部门、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虚拟偶像代言的研究,针对虚拟偶像代言的法律性质、责任划分、负面清单等做出明确规定,给企业营销和执法监督提供更精准的依据。

  只有顺应营销伦理和法律伦理,虚拟偶像代言这种积极的市场现象,才能产生最佳的市场效果和社会效果,才能进入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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