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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婚育难题别把“独立女性”当靶子

2022-04-21 07:09:43

作者:陈广江

  □陈广江

  近日,一篇题为“如何破解适龄人群不婚不育难题”的报道,其中部分观点引发了网友热议。在报道中,荆州市婚姻家庭法学会会长、长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华成认为,应该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营造浓厚的婚育氛围。李华成称,要对不符合主流价值观的如“独立女性”“丁克”等减少宣传,让年轻人尽快达成“不婚不育是误区,优生优育是责任”的共识。

  客观讲,这位专家的核心观点——“遏制婚育率和生育率下滑需多策并举”,没有任何问题,其分论点——“营造浓厚婚育氛围”也站得住脚。但是,其上述有关“独立女性”的一些说法,恐怕经不起推敲,难免引发热议。虽然“独立女性”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但人们普遍达成的共识是,“独立女性”指的是女性在经济、人格、思想等方面具有独立性,可以和男性一起平等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的各项事务,通过努力奋斗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可以说,“独立女性”这个词的诞生,与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等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

  认为“独立女性”不符合主流价值观,这是对“独立女性”的误解,也很容易带来新的误解。在该专家眼里,似乎因为过于强调“独立性”,一些女性才不愿生儿育女;似乎凡是“独立女性”,都不愿意承担生育责任。现实显然并非如此,“独立女性”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广阔的概念,不该被如此狭隘地理解。

  事实上,社会婚育氛围浓不浓,与女性独不独立没有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放眼现实,独立性强的女性在经济上和精神上更加自主,往往更有勇气和底气承担生养责任。女性在经济、精神等方面追求独立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社会主流价值观向来鼓励、支持每一位女性追逐梦想、建功立业,书写自己的美丽人生。更何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这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婚育与否并无对错之分,不该将“独立女性”与美满家庭、优生优育对立起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指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在结婚登记创新低和出生人口下降的严峻背景下,想要纾解婚姻焦虑及生育压力,不该误把“独立女性”当靶子,只有将关注重点放在优化生育政策、降低养育成本、破除婚俗陋习、构建新型婚育文化等措施上,久久为功,才能真正破解适龄人群不婚不育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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