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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火鸡面“双标”,不妨等等真相

2022-04-11 13:58:43

作者:张淳艺

  火鸡面是一种方便面,因为一些韩国综艺和博主的“吃播”,这款以“特别辣”为卖点的方便面成了“网红”食品,在年轻消费群体当中人气颇高。近日,有网友爆料称,韩国进口火鸡面存在保质期双标问题:在中国销售的产品保质期显示为一年,但同款产品在韩国本土销售的保质期显示为半年。(4月10日《北京青年报》)

  一石激起千层浪,继韩国零食品牌“好丽友”陷入“双标门”之后,韩国火鸡面保质期“双标”再次引发轩然大波。据介绍,三养食品在中国销售的火鸡面由宁波保税区宁兴优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代理商。有网友呼吁国人共同抵制三养食品,也有网友建议有关部门对于企业进行严惩。诚然,“双标”有违消费伦理和法律底线,涉嫌对消费者的歧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不过,在这一事件上,网友不妨先不要急于“拍砖”,等一等真相再说。

  事实上,“保质期”也有地域和国籍的差异,不同国家对于“保质期”的名称、定义和相关规定各有不同。在我国,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保质期,指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食品的风味、口感、安全性各方面都有保证,可以放心食用。而韩国则规定,制造商必须在销售的包装食品上标注流通期限。流通期限是指流通企业可以向消费者销售食品的截止日期,通常为食品保质期的60%—70%。因此,三养火鸡面在韩国官网显示的“6个月”很可能是指流通期限,而并非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保质期”。所谓同款产品保质期“在韩6个月,在华变一年”,很可能只是一场误会。

  近年来,废除流通期标识制度,使用有效期标识制度,成为国际共识。2018年,国际食品标准委员会将“流通期限”从食品期限指标中删除。2021年8月,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制定和发布了《食品标注及广告法》修正案,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韩国目前实行的食品流通期限标注制度将改为消费期限标注制度,即消费者在遵守保存条件的情况下,食品可食用的期限。这将与我国对于食品保质期的概念规定相吻合,届时类似这样的“双标”问题有望得以避免。

  对于“双标”事件,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转达消保分局进行核实调查。究竟是不是“流通期限”和“保质期”概念不同,造成消费者的误解,不妨让我们拭目以待。不过,据国内一家权威检测机构报告显示,对三养品牌旗下在国内销售的三款出厂时间约10个月的双倍辣鸡肉味拌面、凉拌面和辣鸡肉味拌面进行了过氧化值含量的检测,结果显示其过氧化值均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因此,在厘清“流通期限”和“保质期”概念之后,三养还有必要就自己的食品安全问题给出负责的解释。(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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