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容法不责众成为网络暴力“保护伞”
2022-03-14 10:20:34
作者:赵晓昕
当水军操控谣言以虚假民意误导网络舆论,当语言暴力的声浪反复冲击着人们的精神家园,当轻敲键盘即可造成一场毁灭他人人生的“社会性死亡”……无处不在的网络暴力,成为难以根治的“顽疾”,正逐步摧毁着互联网生态。
比起现实世界的社会暴力,虚拟世界的网络暴力的成本如此之低:只需要一个恶意的念头,再以键盘随便敲下几个字,就可以带来一场于个体而言灾难性的后果。而扇动翅膀的每个人,都可以近乎没有成本地全身而退,只留下飓风中的受害者面对被摧毁的人生。与低成本相辅的,是网络暴力巨大的杀伤力,当“社会性死亡”这柄利刃被乌合之众握在手里,使用网络挖坟手段发起审判狂欢、以恶毒语言进行人身攻击、以暴虐血腥的P图实施线上恐吓……以上种种都将成为施暴者的“小手段”。
网络暴力产生已久,过去常常事发偶然,多数集中于社会领域,但是近年来,网络暴力逐渐呈现出有组织、有策划、有产业链条的倾向,被人应用于商业竞争领域。而一些网络平台的互动机制,更放大了网络暴力之恶,究其原因,流量和热度需要通过制造对立来喂养,平台便利用争议话题和负面情绪增加用户的黏性,具体到普通人,也会因“博眼球”和发泄情绪,通过极端的言论释放自己的恶意,令网络戾气蔓延。
无论是歪曲事实、虚构罪名的政治构陷,又或“黑公关”为了商业获利操纵舆论、绑架民意,抑或者少数网民非理性的集体狂欢,其治理难处都在于,当网暴如同雪崩一样袭来,我们很难从中分辨出一片片雪花进行追责。当每一片雪花都认为自己无辜,不会因隐藏于匿名性背后的恶意受到惩罚时,雪崩就永远无法避免。
网络暴力危害面大、危害程度深,但遭受网暴的公民又面临举证与维权困难的窘境,往往令施暴者全身而退,无法得到应有的制裁。陷入如此困境,根本原因之一是我国缺少针对网络暴力的专项立法。法律对网暴行为的定义不清晰、责任边界模糊,导致针对网络暴力的罪名一直在被拆解,常常以侮辱罪、诽谤罪、侵犯个人隐私、寻衅滋事等罪名出现,而难以达到法律应有的惩戒与震慑作用。
从立法层面对网络暴力予以规制,这既是现实要求,也是民意的迫切呼唤。网络暴力起因众多,性质各有不同,治理起来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严打背后产业链,又要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但亮出法律利剑,旗帜鲜明地反对网暴,是最首要也最为关键的一步。道德的约束力始终有限,只有从法律层面明确界定网络暴力定义和范畴,将分散而零星的法条进行归并,明确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治安处罚及刑事责任,给失控的网络暴力套上法律缰绳,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反网络暴力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避免“法不责众”成为网络暴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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