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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渐进,有赖于配套随行

2022-02-24 11:10:13

作者:董婧

  “延迟退休”近年来一直是个热门话题。近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这份一万八千多字的通知,对我国“十四五”期间养老事业和养老服务作出全面的规划,其中大家最为关注的是提到“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其实,早在2008年,我国就开始酝酿延长退休年龄。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去年3月公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如今,这份通知的印发,也预示着延迟退休这只“靴子”,终于要落地了。

  毋庸置疑,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长远举措。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约有2.64亿,占总人口的18.7%;65岁以上人口约有1.9亿,占总人口的13.5%;预计“十四五”期间,我们的老年人口将超过3亿人,迈入中度老龄化阶段。所以,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不继续加深的趋势,延迟退休是必选项之一。与此同时,我国现行退休年龄相对偏低,现行法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这一规定颁布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只有50岁左右,而“十四五”期间,人均预期寿命预计接近80岁。按世界卫生组织年龄段划分,50岁的人,还是年富力强的中年状态。这就为延迟退休提供了年龄空间,在当下具备了现实可行性。

  不过,事关退休政策调整,兹事体大。因为事关亿万个家庭,涉及每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这也是多年来人们对于延迟退休的争议从未停止的原因。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身体情况的人们对于退休的看法自然存在差异,有人盼着可以早点退休养老,也有人希望可以继续发挥“余热”,这都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多年来相关部门研究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除了向国际社会通行做法看齐外,也更多地考虑如何让制度设计照见更多人的利益,最终明确“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无疑有利于凝聚全社会的最大公约数,给了公众一定的缓冲时间。

  今年1月,江苏和山东已经开始试点推行延迟退休。江苏规定,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参保人员可推迟退休,推迟退休的时间最短不少于一年。山东主要是针对技术型工作者的,如果能够达到副高级职称以上,是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延迟退休的。并且,如果通过申请,也只延迟一至三年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65岁。这些积极的尝试,核心思想都是给劳动者在退休年龄问题上一定的选择权,这种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施策理念也是公众更加理性面对延迟退休的一颗“定心丸”。

  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但延迟退休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特别是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之下,很多人担心如果老年人不退休,是否会“抢”了年轻人就业的饭碗?还有“35岁现象”的职业焦虑和延迟退休该如何纾解?对此应该看到,就业市场的结构性失衡远不只是“老的不退休,年轻的进不来”造成的,年轻人的就业机会主要还是决定于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以及青年群体的就业方向与能力。当然,延迟退休政策的顺利实施还有赖于配套政策措施的支撑,诸如社保统筹改革、个人账户制度的完善、养老保险基金额度充实等,都需要同步推进。延迟退休,需要时间的完善,更需要理性的对待,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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